小城大事

 

(本文作者黃玟君為 OS U校友/本文刊載於《EZ Talk》美語會話誌第7677期)

 

在台灣,每次有人知道我博士學位在哪裡拿的之後,總會很狐疑的問我:Why Ohio??? 我除了必須很謙卑的告訴他們,我所就讀的學校 Ohio State UniversityOSU,俄亥俄州州立大學)在全美「教育」領域的排行傲視群雄外,我所居住的城市 Columbus(哥倫布市)也是個風情獨具的地方。

 

「什麼? Ohio 跟日文的『ㄛ嗨ㄛ鍋在一瑪斯』有沒有關係?」

「嗯應該沒有吧!因為那是我們的州名,我住的地方叫 Columbus。」

Columbus?沒聽過耶,是那種鳥不生蛋的荒郊野外嗎?」

「嗯還好吧,至少我們 Columbus 也是堂堂 Ohio 的首都啊!」

「那妳們那裡的特產是什麼?」

「嗯玉米吧!」

「什麼,那妳們不是跟一堆農夫住在一起?除了種田,妳們那邊的人還做什麼休閒娛樂?有沒有 KTV 之類的東西?」

「嗯… KTV 我是沒聽說過,不過我們假日可以去採蘋果、看球賽

「哇,沒有 KTV,那真的很鄉下耶妳確定那種地方可以住人?」

 

我在 Columbus 住了三年多,其後來來回回那裡多次,對它有著極深厚的感情,無奈口拙,總不能好好的將它的美告訴周遭的人。老實說,對很多台灣人而言,Columbus 可能不是一個吃喝玩樂的好所在,但對於想拿學位的莘莘學子而言,本城絕對是個修身養性的好地方。雖然 Columbus 的聲光娛樂不多,但本城的老百姓卻心地善良,容易滿足,尤其懂得苦中作樂。今天我就要向各位介紹一個最令本城男女老少痴狂的活動--football。當然,我這位忠誠校友因為對母校及本城懷抱深刻情感,字裡行間極可能不小心誇大事實,然此乃人之天性,還請親愛的讀者多多包涵!

 

1. 台灣選舉與美式足球

不是我吹牛,我的母校 OSU 可以說是本城最具話題及代表性的指標,為什麼呢?因為本城七十萬的人口中,母校的 faculty and staff(教職員)加起來就超過八萬人;況且 OSU 乃美國最大單一大校園,校地加起來超過六千公頃,因此校友們走在本城,放眼望去,常興起一股「無處非我校、每土皆我土」的豪壯感。

 

再者,本城的許多大事、小事,都像九大行星公轉太陽般地圍繞著母校打轉。例如我們每年的「開學日」,都會因為入學學生眾多、其中又不乏來自全國優秀的高中足球、籃球明星,引來當地電視台的大肆報導。當然,這種現象除了直接證明母校的高人氣,也間接昭告世人:連「學校開學」這種芝麻綠豆大的小事都可以成為頭條,沒錯,本城實在乏味至極、無聊到最高點!

 

在這個人人吃飽了撐著、只要有人闖紅燈或有狗溺水便會上報的小城,母校足球校隊的每場球賽便成了是本城大事,用「扶老攜幼、萬人空巷」來形容也不為過。因此,每年從八月底到隔年的一月間,便是本城人民最活躍、也最團結的時候,相對的,也是本城仇視外族最嚴重的時刻。

 

就如同台灣的總統選舉,大家非得選邊站,非綠即藍、非友即敵一樣,在每年的秋冬時節,本城也因為球賽,到處瀰漫著一股肅殺的氣息。

 

因為 OSU 的「吉祥色」是 scarlet and grey(紅與灰),因此每到母校主場球賽的日子,本城便一片紅不讓、灰不讓,到處充斥著灰灰紅紅的毛衣、外套、褲子、帽子、圍巾、手套,連女生的胸針、耳環、項鍊,以及看球時的坐墊、雨具等,都是相關的顏色與標誌。

 

當然,就像選舉期間,台灣的計程車運將會在自己車上插滿了各色的旗子,在球賽期間,本城人的車上也會插滿紅灰色的校旗。有時為表忠誠,一輛車硬是插了四、五支之多,開車時若看到旁車也插了相同的旗幟,雙方人馬便會互按喇叭、互相鼓勵。不過,若遇到來本城觀賽的外校人士,穿著敵隊的毛衣、外套、褲子、帽子、圍巾、手套,車上插著不屬於本校的旗幟,則本城人便會同仇敵愾,對其謾罵叫囂、比「中指」,甚至趁對方停車買酒時,偷偷將其車子放氣。

 

當然,這種令本城人茶不思、飯不想的全民運動,每每會因比賽的結果,導致雙方人馬的對峙,其慘烈結果毫不遜於2004年台灣總統大選。最常見的,莫過於球賽輸一方的球迷在酒吧大肆吐嘈、嗆聲、或者與勝方「狹路相逢」,互相咒罵、鬧事。另外,勝利的一方因為比賽結果令人滿意,則更有理由喝酒狂歡,而太興奮的結果,也往往造成與輸方、甚至己方打架的憾事。本城就經常在贏了球賽後,發生人民太興奮,以致失去理智、翻倒汽車、砸破車窗、或者用酒瓶砸無辜路人的情事。

 

因此聰明而理性的球迷(例如我),便一定會在本校球賽的日子早早出城遊玩、或者在家閉關,盡量避免與「暴民」有照面的機會,以免無端捲入是非,引發衝突。由此看來,本城大事與台灣選舉在許多地方真是大同小異啊!

 

2. 寧嫁 Clinton、不嫁 UM 畢業生

說到母校的足球隊,那可真是歷史悠久、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美國有超過六百個大學在打 football,母校則是其中的佼佼者,排名在 top 10之內。俄亥俄州州立大學隸屬 Big Ten(美國中西部十所大學的聯盟),聯盟裡的學校常彼此做各種球類的競賽活動,因此這些學校的運動風氣十分興盛,很多大學球員往後也常被網羅至各大職業球隊打球。不過這聯盟雖說是 big ten,事實上卻有十一所大學,包括 Ohio State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Michigan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WisconsinUniversity of MinnesotaUniversity of IllinoisPurdue UniversityIndiana UniversityNorthwestern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IowaPenn State University

 

其中母校最大最久的死對頭便是 UMUniversity of Michigan,密西根大學),據說兩校校友老死不相往來,即使見了面,也要互相鄙夷嘲笑。當然,兩校之間的是非傳言很多,有人說是研究成果或課業上的彼此競爭,不過所有的一切大抵源於多年來兩校在美式足球賽的恩恩怨怨:兩個學校的足球隊都赫赫有名,又實力堅強,因此常常打得難分難解,怨恨便由此而起。

 

幾年前我有一次到一個美國朋友 Bill 的家中作客,他的父母及他本人「一門忠烈」,都是 UM 校友。知道我要去小住,Bill 的父母非常「貼心」,特地事先傳話,會將家中觸目的 UM 紀念品一一收起,以免我羞愧而死;我當然知道他們的心懷不軌,便特地選購了母校足球隊頭盔的縮小紀念品,在見到其父母時雙手奉上。Bill 在我小住離去後再度傳話,他父母為了感佩我的好意,特地將我所送的禮物砸毀,棄於垃圾桶內。當然,之後我每次見到他父母,雙方都要再次針對當年的交鋒彼此取笑一番。

 

2004年的台灣總統大選前,綠營辦了一場「百萬人手護台灣」的運動,相信大家記憶猶新。我有一個「擁藍」的同事當天弄來了一件泛藍的 T-shirt,和我們一起去登山健行,結果沿途被人使「衛生眼」。你可千萬別說我這位同事白目喔,因為我也曾在本城球季時,不小心穿了個黃毛衣藍外套(此乃死對頭 UM 的代表色),在超級市場外被人以不屑的眼光指指點點呢!

 

我男友 Scott 因為也母校畢業生,因此對於任何有關 UM 的東西恨之入骨。本城因 rednecks(沒知識的鄉下人)眾多,且皆迷信共和黨,因此在帥哥柯林頓(其為民主黨)主政的那些年一直鬱鬱寡歡、生不如死;加上帥哥總統以「花心」、「愛偷情」、「撒謊」聞名,更為自以為有道德、有操守的本城人民所不齒。但儘管活在如此悲慘的日子裡,總也還是有比帥哥總統更令本城人民唾棄的對象。有一次鄉下人 Scott 便在看完 OSU vs. UM 的球賽後,用認真的眼神及鏗鏘的字句告訴我:If I had a daughter, and she had to choose between Clinton and a UM graduate, she’d better pick Clinton!(如果我有一個女兒,必須在「柯林頓」和「密西根大學的畢業生」中擇一而嫁,那她最好給我嫁柯林頓!)

 

看來兩校的樑子結得可能比「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樑子來得深!

 

既然本城百姓對足球如此痴迷,可想而知大家的日常生活便是圍繞著它打轉。雖然我粉不想承認,不過我與 Scott 的第一次約會其實就是去看足球賽。還記得當天天公不作美,下了一早上的雪,等下午球賽開始時,竟然又開始飄雨,害我在雪衣、雪帽、圍巾、雨衣的全副武裝下,一路發抖著看了三個半小時的球賽。我那時初到本城,對於球賽規則一竅不通,也不知母校的球隊竟然如此出色,尤其看到第一次約會的對象竟然不顧風雪,滿臉通紅、齜牙咧嘴的與大家一齊高聲歡呼、大聲咒罵,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完了!我怎麼千辛萬苦、跨過半個地球,來到這個瘋子城?

 

不過更慘的還在後頭,我與 Scott 約會的第一餐,竟然是在路邊吃熱狗。你可別以為「路邊攤」是台灣的特產哦!美國一到球賽這種人潮聚集的活動,路邊攤便會自動聚集,而且這種「熱狗攤」一點也不比咱的「民主香腸攤」遜色哦,小小一個熱狗攤,還可以選不同種類的熱狗、配不同菜色、加上琳瑯滿目的醬料也不知當時是因為天寒或是餓過頭,我竟覺得那一個2元的熱狗有如天上佳餚

 

很久以後,我有一次向 Scott 提到我倆的第一次約會,對照以後我們動不動吃大餐、花大錢的行徑,那次約會真的可以用「窮酸」來形容了!沒想到 Scott 瞪大眼睛,不可思議的看著我,嘟囔著說,那是他認為最有意思、也最有價值的約會,因為可以在浪漫的雨雪交融中,和心愛的人一起看著心愛的球賽、吃心愛的熱狗,「人生至此,夫復何求」?

 

唉,我早說過本城人民心地善良,容易滿足,尤其懂得苦中作樂!

 

3. 上帝也瘋狂

說美式足球是本城的「全民運動」,那是一點也不誇張的。在 Columbus,小孩及青少年牆上貼的海報,「球星」就比「影視明星」還多上許多。Scott 家三樓的閣樓上,貼的竟也不是 Playboy centerfold(雜誌內的跨頁版面,這裡指的是雜誌內附的大張海報)麻辣女郎,而是赫赫有名的前俄亥俄州州立大學足球教練 Woody Hayes

 

再說老一輩的人,聚在一起除了八卦鄰居的種種,談得最多的,還是母校多年來的豐功偉蹟:某年某人演出神乎其技的 touchdown、某年某教練神來一筆的進攻策略讓原本屈居下風的母校後來居上、某年某個 quarterback(四分衛)共傳了多少碼的球、某某 running back(跑鋒)共跑了多遠總之原本數學不行、記憶力不好的本城百姓,在講到「足球經」時,個個搖身一變成為頭頭是道的統計學專家。

 

我在母校就學期間,並不是母校美式足球的全盛時期,不過大抵而言也差強人意,在總教練 John Cooper 的帶領下,總共在19981999年打進 Sugar Bowl2000打進 Outback Bowl(能打進任何 bowl game 都是當年球隊的佼佼者),只不過因為母校在19992000年都輸給宿敵 UM,再加上在 Outback Bowl 時以7-24輸給當年戰績並不佳的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導致本城民情激憤、欲除 Cooper 而後快!

 

不過棘手的是,當年母校決定聘用 Cooper 時,與他簽了合約,因此如果要在合約屆滿三年前就開除他,則要白白付出一百八十萬美金($US1.8 million),才能了事。這筆錢雖大大比不上他在母校那幾年「執政」時的年薪,但他現在可以在家吃飯睡覺,白領那普通人做牛做馬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想來真是令人鬱卒啊!這果真應驗了中國人一句俗話「請神容易、送神難」!不過本城人民因為實在討厭他,天天有人上電視罵、上網罵,罵到最後學校受不了,也只好決定花錢消災,當場如數付出遮羞費,請他從此別在 OSU 球賽中出現。媽媽咪呀!當教練可以 A 到這麼多錢,這種事也只有瘋狂的美國人幹得出來

 

4. Take me out to the bowl game

如果說每年秋冬之際是本城陷入瘋狂的時節,這瘋狂的高潮便要算是母校表現傑出、取得參加當年 bowl game(大學足球季後賽)的資格了!在每年十二月到隔年一月間,各大學球賽季節結束後,NCAA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全國大學體育協會」)都會將各區優勝的隊伍湊對,進行最後的冠軍賽,這些比賽便稱為 bowl game2002年母校在季後賽前的每場球賽都獲勝,最終打進 Fiesta Bowl,消息傳來,全城不分男女老少,馬上陷入極度瘋狂的狀態。

 

由於 Fiesta Bowl 位於亞利桑納州的 Temple(天普市),對於已經冷了半個冬天的本城居民而言,絕對是個避寒的好地方,不過因為球賽在一月三日舉行,十分接近聖誕節及新年的團圓假期,因此那時的機票都是 last minute ticket,票價不知比平時貴了多少倍,不過足球魅力無邊,到 Temple 的機票依舊熱賣,連帶的豪華旅館都一位難求。

 

我與 Scott 當時也躍躍欲試,但是算下來,整個67天的活動肯定會花至少2500塊美金,便決定不去當冤大頭。不過我們認識的朋友中,還是有一些人二話不說、眉頭不皺的花大錢飛去 Temple,為母校的球員加油。由此也可看出本城百姓家庭觀念淡薄,寧可飛往美國各地看球,也不願與家人共度佳節。

 

不過你可別小看這些足球迷哦,本城一些超級有錢的財團,就曾經大手筆捐錢幫母校修建 horseshoe(母校美式足球場的暱稱,除了因為它的形狀是馬蹄形,也因為「馬蹄形狀」的東西在美國被認為是十分幸運的象徵),將原本已經嚇嚇叫的球場修建得更加美輪美奐,可容納球迷數超過十萬人!在此我建議恐怖頭子賓拉登,下次想要突襲美國時,可以考慮放棄戒備森嚴的機場,改炸防備鬆散、人數眾多的各地足球場。

 

其實,美國各城市也以當地擁有設施完善或巨型的體育場所為最佳市政建設的代表,不過這些「比大比美」的舉動過了頭,便常招致當地窮人的抱怨。本來嘛!市府花很多錢建首屈一指的 stadium,可是卻沒有想到將這些錢拿來做公共建設或幫助市內的窮人,這不是本末倒置嗎?也難怪當初 Cincinnati(辛辛那提市)在1998年建新的 Paul Brown Stadium 時,會遭受那麼多市民的抗議了!

 

不過話說回來,美國很多地方的球場也常成為當地的觀光景點之一,因此對城市的財政不無小補,例如舊金山著名的棒球場 SBC park,如果你不看球賽,只想進去感受一下球場雄壯威武的氛圍,還得付出10元的代價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