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體育的本質(本文選自江良規著體育學原理一書第一章)
體育一詞,見諸於中文字彙,不到百年歷史。據考證當係海禁開放以後,隨同西方教育思潮輸入中國的新名詞。我國古籍中有關身體活動所用的名詞,不外 乎干戈、羽籥、射御、舞蹈、技擊、劍術、雜技、百戲和武術等等。這些項目,在形式上雖與今日流行的各項體育活動相類同,但本質上卻有顯著區別。因為,干戈、羽籥、雜技、百戲的本身價值,初不過限於軍事訓練或康樂活動,自不能與今日體育相提並論。 我國自創導推行 "體育" 以來,保守一點估計也有六十多年,照理說,經過如此漫長的時間,不僅應該規模粗具而且可以奠定穩固基礎。然而事實並不如此,以我國現狀論,有關體育的學術研究、典章制度、教材教法、場地設備、師資質量各方面,較之先進國家固瞠乎其後,即以亞洲近鄰來衡量,也有無法並駕齊驅之感。究其原因實由於國人對於體育本質始終缺乏正確認識和具體觀念所致。首先,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士大夫思想牢不可破,凡是讀死書與死讀書以外的任何教育內容,都無法為中國社會所接受。西方文明的沖激力量雖排山倒海而來,然而頑固的傳統觀念卻屹立不動。充其量,也不過做一點趕時髦裝門面的應景工作而已,根本談不上全面覺醒與誠意接受。其次,體育的內容與形態,不能脫離身體的動作與身體的技巧,於是,用傳統的眼光來看,一般人不能不視體育為練武強身之道,消閒娛樂之法。等而下之者,更目之為江湖賣藝的養成訓練。最不幸的是部份的體育從業人員未能認識體育真諦所造成的災害,這批人基礎不夠,認識不清,用幾句似是而非的口號教條,憑兩手跑跑跳跳的運動技術,言則望文生義信口開河,行則東施效顰違背原則。儘管內行人目之為幼稚無知,但外行人卻難免奉之為金科玉律,以致體育的真義未能發揚光大,體育的心理建設,未能克盡全功,造成今日徘徊不進的局面。是以欲期中國體育步上康莊之道,體育本質的闡明,實為當務之急。
第一節 體育一詞的由來
將 "體" 與 "育" 兩字連起來成為一個專有名詞,用以代表一種特殊形式和內容的教育,還是十九世紀末葉的事。查遍十九世紀以前的中西歷史文獻,從未見過體育一詞,英文中的Physical Education 和德文中的Leibeserziehung都是近代學者新創的字彙。新的字彙必有其獨特含義表示一種新的認識和觀念,這種認識和觀念的完整意義,無法借用舊有名詞來表達時,新名才應運而生,否則自不必多此一舉。例如,六十年代以前,駕駛飛機等人稱為飛行員(Pilot),然目前多了一種太空人(Astronaut),飛行員與太空人雖然系出同門,但工作的意義與價值,都有迥然不同的區別,有鑒於此,體育一詞的誕生,有其必然之理。 體育既然是一個新的專有名詞,則其目的、重點、內容和形式自必異於日常適用的遊戲競技,或武術兵勢等活動,各國體育的先進例子,並不是商品推銷員,他們無意用新瓶舊酒的方法來吸引顧客,標著體育牌子的酒瓶,裝的是不折不扣的體育酒,既非單純發達肌肉的體操酒,也非只顧興趣的球賽酒,我們可以說體育是一種綜合性的生命之酒,在分析體育酒的成份之前,我們先就體育一詞蛻變經過加以簡單說明,以瞭解其背景。 (壹) 中國 中文字彙內向無體育之稱,因此可以說,體育的價值從未在中國教育上受到應有重視,六藝的禮樂射御書數,雖被後人目為是德體智三育並重的教育典範,然禮樂志在促進品格陶冶,射御用以克敵自衛,意識與實質均與現代體育大有出入。至於一些流行的民間遊戲如蹴鞠、投壺,健身活動如拳術、舞蹈,兵勢訓練如騎射、技擊等項,非為農業社會利用閒暇的自然產品,即為鍊鍛身體增強民力的單純訓練,目的和作用顯然簡單偏廢,稱之為娛樂或訓練則可,稱之為體育不免有點牽強附會。具體說來, 我國歷史上有關身體活動記載,雖然形形色色應有盡有,但是這許多活動無非都是別的遊戲或運動項目,談不上肯定目的與完整計劃,不但無體育之名,亦無體育之實。因此,我們必須先認定體育這一種觀念,是舶來的新思想,用舊有眼光來加以衡量,難免會造成盲人摸象的錯覺,以古今圖書集成的節目分類為例:蹴鞠、投壺、弄丸、藏鉤、鞦韆、風箏等遊戲的記載,一併列入藝術典;弓失列入戎政典;舞蹈列入樂律典。可見凡今日應用於體育範疇內的各項身體活動,沒有一種被認為具有教育意義。今昔觀念間的距離誠不可以道里計。 我國官方文件內採用體育字樣者,始於清末。光緒三十三年(1903A.D.)清廷對於女子師範學堂所頒佈的法令中, 有下列一段文字: 「女子必身體強健,期勉學持家,能耐勞瘁,凡司女子教育者,須常使留意衛生,勉習體操,以強固其精力。至女子纏足,尤為殘害肢體,有乖體育之道,務勸令逐漸解除,一洗積習」。 從上述這一簡短文字中,可以歸納得到幾點重要事實:(一)當時的政府已能注意到女子健康的重要,以期能勤勉持家;(二)體操已成為課程的一部份,至於衛生教育則仍為課外訓練,然衛生與體操的目的,限於強固其精力而已;(三)「有乖體育之道」一句中的體育兩字,顯然意指身體的保育或養育,並不具教育意義在內,自不能張冠李載指鹿為馬。事實上由雜技百戲而改稱為運動,由射御兵勢而改稱為體操,初不過是名詞的更迭,並無意識的轉變,而且運動與體操二詞,還是借用日本字彙的二手貨。 甲午戰後,李鴻章主張從日文翻譯西籍,較為便利,李氏的理由有二:(一)日本維新後,銳意西學,翻譯的書籍極多;(二)日本與我國為同文國家,漢字居其中之六七,故其音少,無棘刺扞挌之音,文法疏闊,名物象事多與中土相同,因有許多方便,翻譯時必能用力甚甚少,而獲益甚鉅,張之洞也有同樣的主張,他在廣義篇一文內曾說:「若學東洋文、讀東洋書,則速而又速者也,是故,從洋師不如通洋文,譯西書不如譯東書」,由於大力翻譯日書結果,許多西洋名詞多直接借用日譯本中的漢字,甚且內容和方法,也由日本轉口而輸入中國。這是運動體操等字樣風行我國的由來。 體育一詞的入口情形,亦復如此。早期日本學校內有關身體鍛鍊的課程統稱體操,而以體育作為各項運動的總名,所以初期的日本體操學校,為日本體育會所附設。我國既襲用日名, 自亦將錯就錯,弄得體操體育混淆不清,如我國前輩留日學生徐傅霖創辨中國體操學校於前(1904A.D.),革命先烈秋瑾女士成立體育會於後(1907A.D.),體操體育究何所指莫衷一是。此中原因,非常簡單,因為當時人對於體育的真正含義,當無通盤認識。遊戲、體操、運動等項目,不過是衛生、健身或娛樂性質的身體活動。認體育即教育者,可說絕無僅有。待民國四年(1915A.D.)教育先進郭秉文先生以先知先覺姿態,在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增設體育專修科(中央大學體育系的前身),培養正規師資,倡導學術研究,是為體育進入高等的學府的先驅,也可說是中國體育的萌芽階段。蓋郭氏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對於教育新觀念,體認至深,乃有此驚人之筆。可惜五十多年來,一以積習過深,國人對於體育的價值,迄未能加以準確評估,再以體育專業人員缺乏修養,對於體育真理,無法為之發揚光大,以致多數國人仍不免在遊戲、運動、國術、體操和體育等名詞中打轉。一個出色的運動員在我們社會中,往往被尊稱為體育家,有識者聽來雖有啼笑皆非之感,可是當事人還認為言之成理,論中國體育,百廢待舉,然而作者認為最急的莫如正名。假使我們還像過去一樣抓不住重點,弄不清目的,那麼一切努力自必蹈徒勞無功的覆轍。 對於體育本質在認識上的混亂情形, 歐美各國也曾經歷相似階段。可是,他們得力於生物科學的進步,不久就建立起一套完的思想體系,肯定地掌握了體育的真義,而且廣泛的將其納入教育系統之內。現就歐美各國重要思想潮流的變遷經過,略述於下: (貳) 歐洲 文藝復興運動以後,新思想新潮流脫穎而出,對於教育觀念的改變,自也不能例外。康米紐司(1592-1671A.D.)、盧梭(1718-1778A.D.)。裴斯塔洛齊(1746-1827A.D.)等人,先後提出主張,倡導學校教育應根據兒童的發展及成長的情形作為基礎,兼重兒童身體和心理兩方面的生活。他們當時已體認到遊戲和運動對於教育的價值。於是有貝士道(1723-1790A.D.)、葛茲未茨(1759-1839A.D.),楊氏(1778-1852A.D.)等人分別將身體活動列為學校正式課程,編輯具體教材,並進而試圖將身體訓練活動普及至社會青年。當時的教育界,雖說受了新思潮的激盪,普遍重視身體訓練的功效,然而在意識上,身體活動的目的止於身體,並未能擺脫身心二元的舊觀念。所以,當時有關身體活動的課程名稱,不外乎體操(Gymnastic)。遊戲(Spiele)、器械操(Turnen)或身體鍛練(Leibesubungen)等, "體育" 詞尚未誕生。此點足以證明當時人對於體育的認識,尚有一段漫長距離。前德國著名的柏林體育最高學府,在二次世界大戰以前仍襲用 "鍊身大學" (Hochschule Fur Leibesubungen)舊名,可見舊,觀念的牢不可破。 得風氣之先的德國,對於觀念的轉變,尚且如此緩慢,其他歐洲國家更無論矣,瑞典的林氏(Per Henrik Ling 1776-1839A.D.)雖名重一時,公認為歷史上用科學方法證明運動功能的第一人,然其重心所在,仍限於生理和解剖方面的發展。醫療衛生健身祛病以外,缺乏教育意識。林氏的最大貢獻,在使體操和運動的價值具有肯定的科學基礎,用實驗方法證明其功效,然而終林氏一生,但知有運動或體操,不知有體育。 丹麥是歐洲體育先進國家之一,地位僅次於德國和瑞典。丹麥早期的成就,得力於納哈塔珈(Franz Nachtegell 1777-1847A.D.)的倡導。納氏曾創立私人戶外健身院,設帳授徒,訓練青年弟子。其後,納氏出任體操學校校長,培養軍中及學校體操師資。由於納氏的影響力量,自1809A.D.年起,丹麥的中等學校,已將體操列為正式課程,1814A.D.年以後全國的小學也先後增設體操課程,由受過專業訓練的教師充任教職,是為丹麥體育的奠基時代。近代丹麥體操鼻祖尼斯布克(Nielo Bukh)是繼承納氏思想的代表人物,一脈相傳,力主以體操發展體格,至於體操的教育價值,卻從不加以強調。 從體育史的觀念來看,英倫三島雖沒有產生過盛名顯赫的人物,但是近代體育的基本觀念卻肇始於英國。英國是戶外運動的發祥地,當大陸國家紛紛以林氏、楊氏和葛茲未茨式的體操作為訓練人民體格的方式時,英國人始終以其傳統的有組織的球類遊戲(Organized Games)和各式各樣的戶外運動(Athletics)或競技運動(Sports)作為生活的一部分。英國人生性保守,但酷愛運動。遠在亨利第二時代,各式運動如足球、板球、網球、角力、投鄭遊戲、遊泳、射箭、划船、溜冰等項即已普遍流行於民間。運動是英國人生活的特色,出於自然愛好,今日體育活動內容的多采多姿,不能不歸功於英國戶外運動的賜予。 將身體的活動和教育連在一起而創 "體育" (Physical Education)一詞者,首推英人麥拉倫(Archibald Maclaren 1820-1884A.D.),麥氏曾設立私人健身院,後任軍中體操教官,並出版有關體操和運動的書籍多種。在其所著各書中,有「體育的體系」(A System of Physical Education)一書,可說是體育一詞正式問世的第一聲。麥氏在該書中強調下列各點:(1)健康較體力更為重要;(2)身體活動是消除緊張、疲勞、焦急不安的解毒劑;(3)一般娛樂活動不足以適應成長中男女兒童的需要;(4)身體活動是理想的生長發展所不可或缺的刺激;(5)身體訓練與心智訓練不可分割,兩者相互維繫相互支持,才能代表一個人的整體性(Oneness);(6)一切健身訓練必須是漸進的,逐步加強的;(7)身體活動的運動量必須配合個人的身體狀況;(8)體育必須是各級學校課程的一部份;(9)體育的推行應有良好的組織和管理,以充分發揮其功能等等。 麥氏此書不僅啟用新的名稱,而且顯示觀念的進步。他在當時已認識到身體活動的價值應不限於強力健身醫療軍訓等片面目的,而應向生活教育的目的進軍。此一觀念上的轉變,開創了今日體育燦爛光輝的新局面,不能不說是體育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據作者推論,麥氏之所以能有此領悟,諒受英國流行的競技運動(Sports)的影響,因為競技運動所能提供的多方面經驗與作用,遠在刻板的體操或簡單的遊戲之上。 (參) 美國 為體育命名的雖是英國,使其發揚光大,建立科學基礎進而使其成為一門獨立的社會科學的卻是美國。以各國對於體育學的研究發展情形而論,美國無疑是一個領導國家。目前美國大專院校之設有體育系者達六百所以上,其中兼授碩士學位者有一百五十所左右,兼授博士學位者有三十六所。質與量兩方面進步發展的迅速遠非其他國家所可比擬。此一事實可以說明美國社會對於體育的重視以及專業人員的需求概況。體育在美國所以受到普遍重視,關鍵在於正確的觀念。美國人認為體育是全人教育的一部份,沒有體育的教育是殘缺不全的教育。 殖民時代的美國,無體育可言,各國移民的一切生活習慣,各仍保持其本土特色,初無制度或目的,如荷蘭移民好漁獵滾球,英國移民愛田徑拳擊,賽馬足球等活動。以新英格蘭為大本營的清教徒甚至於根本排斥遊戲和運動。身體活動不僅未被視為教育的一環,即在學校課程中也無法佔一席之地。美國獨立以後,部份學校(當時稱為Academy)開始利用運動或遊戲作為課外活動,藉以促進健康和消除書本生活所造成的緊張,但正課之內仍無體育。南北戰爭結束,美國的運動事業突呈蓬勃氣象,來自英國的戶外運動,來自德國的器械操(Turnen),荷蘭的遊戲和瑞典丹麥的體操等,紛紛自立門戶,獲得愛好人士的支持,於是各自建造場地,成立協會,制定規章,研究方法,而全美業餘運動總會(即今日AUU的前身)亦於1879年宣告成立。會名之冠以業餘一字者,在強調業餘運動與職業運動之間的明顯區別,因為運動對於後者是工作或勞役,缺乏歡樂或享受,有悖教育本旨。除各種單項運動協會和器械操俱樂部(Turnverein)以外,基督教青年會對於運動的倡導尤為積極,因為青年會的宗旨在培養基督品格和充實生活內容,而運動遊戲是平衡品格與改善生活的主要途徑。在1850年代,僅有極少數中等學校,設有身體活動的課程,其後二十年間,情形並無多大進展,但自1880年開始,突然掀起一番新氣象,多數學校當局大夢初醒急起直追,紛紛將運動遊戲納入正課。同一期內大專學校對於運動的倡導,也不敢後人,紛以鉅資興建室內體育館。照步起氏(Charles A. Bucher)分析,體育館的興建對於今日美國體育的發達,具有深遠的影響。因為由於體育館的設置,不得不講究活動內容、設備管理.運動效果等具體問題。主管運動的單位隨之成立,以處理日益繁劇的業務,而專業人員的需要日增,乃有體育科系的設立,以資培養。 綜觀美國體育的發展過程,十九世紀仍屬於割據時期,分由醫療操、健身操、器械操、戶外運動、球類遊戲等各行其是,談不上具有完整教育概念的體育。作者但須提出幾位代表人物的中心思想,可證此說不訛,例如溫沙蒲博士(George Barker Winship)強調體操的功能在增強力量和發達肌肉,與溫沙蒲持相反意見的為路易司博士(Dio Lewis),主張體操訓練的主要目的在發展個人動作的敏捷、柔和與優雅而非肌肉,健康與姿勢較之肌肉與力量更為重要,路氏並主張師資必須經過良好的訓練,1861年時獨立創辦體操師範學校於波斯頓市,可說是美國師資養成的第一所學校,十九世紀八十年代,瑞典式體操經尼孫(Harting Nissen)的提倡而流行,然其目的和作用,限於醫療,至於春田學院的羅勃斯(Robert J. Roberts),居里克(Luther Gulik)和麥可田(McCurdy)等人,雖曾先後出任該院體育主任,但當時的體育迄未能把握真正重心,意識含糊,目的搖擺不定。所以我們可以說,十九世紀中葉以後,是美國體育的摸索階段,二十世紀才是邁進時期。 二十世紀以後,美國體育在理論與實際方面所以能突飛猛進者,主要有三大因素: (一)新教育思想的影響 殖民地時代的美國學校,主要方式是老師教書,學生讀書,全部重心放在教、寫、算三項功課上面,所以生活、經驗、興趣、適應等名字似乎全不熟悉。南北戰爭以後,學術風氣日漸濃厚,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各方面的研究也有顯著成就,加上歐洲教育學說的啟發,到二十世紀初年,一套完整而進步的教育思想終於形成。由於新思想的建立,體育才能成為教育的一環,而體育目的也不再被人視為只是身體的教育。美國新思想代表人物實驗主義教育家杜威(John Dewey)在其名著民本主義與教育(Democracy and Education)一書內,曾強調遊戲(Play 包括一切運動或球戲)在學校課程中的地位。他說:「學校裡面所以使遊戲在課程中佔有明確位置者,在增進知識和充實社會行為。遊戲的目的不是體力的短暫消耗或片刻歡悅。缺乏遊戲活動的教育,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學習。」。杜威認為教育是經驗的改造,這種改造使經驗的意義增加,使控制後來經驗的能力增加。遊戲或運動都是一種有意義的經驗,或者可以說是一種經過選擇組織的經驗,因此體育活動當然屬於教育活動,而體育也就成為教育的一種特殊形式。 (二)體育科學化的影響 自十九世紀末期到二十世紀初期,美國有許多學者,努力試圖用科學根據,在生物適應、個別差異、自然衝動、運動效果、測驗測量、品格訓練、社會行為各方面,孜孜不息地深入研究。例如哈佛大學的沙競鐵(Dulley A. Sargent),亞姆赫司大學的希考克(Edward Hitchcock),史丹佛大學的伍特(Thomas D. Wood)和赫壽靈頓(Clark Hetherington),哥倫比亞大學的威廉姆斯(Jessie Williams),愛俄華大學的麥克樂(Charles McCloy)和芝加哥喬治威廉學院的史坦霍斯(Arthur Steinhaus)等多人,都有出色貢獻,為體育學奠立穩固的科學基礎,創造嶄新的體育哲學,進而使體育學成為一門獨立的科學。 (三)競技運動(Sports)的影響 Sports一字目前已成為世界語,但其所指範圍與意義,過去極為混亂,並無統一規定。舉凡一切身體活動,不論方式或形態,過去一律稱為Sports。今則不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 所屬的國際競技運動與體育委員會業已擬成 "競技運動宣言" (Declaration of Sport)一文,該文對於競技運動的定義曾有明確結論,特摘譯於後,以供參考: 1.凡具有遊戲特質而出之於與他人比賽或自我奮鬥形式之一切身體活動,稱為競技運動(Sports)。 2.如果活動具有比賽性質,則比賽必須在優良的運動員風度下進行,缺乏公平競爭理想的運動,不能稱為真正的競技運動(True Sport)。 競技運動的發達,使社會人士對於體育活動的價值,獲得新的評價和認識,偏重知識傳授的舊有教育制度,在品格陶冶一點上,因為缺乏現實環境,收效極微。以公平競爭崇高理想為運動員守則的競技運動足以彌補此一教育缺陷。於是,在工商社會迫切形勢的要求下,競技運動不得不納入教育系統,成為重要一環,此體育之所以應運而生的另一理由。誠如現在一般教育所說:教育目的重在使人為善,教育的內容不限於知識,兼應包括品格與身體。 綜觀中美歐各國體育發展的背景與過程。作者可以肯定的說:遊戲、體操、運動競技等各式各樣的身體活動是固有文化的一部份,然體育卻是時代產物,前人只知有遊戲或運動,但不知有體育,更談不上體育學。此一論斷,雖說近乎大膽,然事實俱在,當能為有識之士所接受。
第二節 教育的意義
二十世紀以來 "體育即教育" 一觀念雖為各國學者所普遍接受,然在瞭解的程度上,尚有相當距離。因此,我們如欲掌握體育的本質,我們首先要認識教育的意義。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不僅為個人與團體生存發展的主力,且亦為立國之本。假使人類沒有教育,則今日社會面貌將仍停滯於初民時期, 過著茹毛飲血的洪荒生活。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可見教育的意義初不限知識的傳授,而為德智體群均衡發展。 (壹) 教育的廣狹二義: 廣義的教育指的是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加於個人的各種影響,每人的生活習慣、語言禮節、道德標準、喜尚愛好、思想行動,無不受環境的影響而成,此種影響即為教育。因為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在在足以改造人類的經驗,助長人類身心發展。 "宇宙即學校,生活即教育" 一語,似為廣義教育最確實的寫照。狹義的教育指的是有意設施的教育,以前人的生活經驗,經過有系統的選擇,取其精華,作為後一代學習訓練之用。今天的學校教育,可說是狹義教育的代表,大英百科全書對於教育一詞的定義有下列一段說明: 學者對於教育一字所下的定義,為數繁多不勝列舉,但在所有定義之中卻有一種共同的基本觀念,認為教育乃人類社會中的成人,根據其自身的生活理想,用以訓練其後一代的一項企圖。教育一字有時也具有廣泛的意義,例如密爾氏(J.S. Mill)將足以組成人類生活的一切事物,均包括在教育範圍之內。 此外,大英百科全書對於優良的教育,更有進一步說明: 一切教育,無疑受到已被教育者經驗的影響,但是,前人的經驗,並不全部符合教育要求。一種經驗對於受教育者是否可以成為教育的一部份,端視具有此項經驗的教育人員在方式上是否能有合理的安排而定。因此,教育有優劣之分,教育者的品格、智慧與才能有密切關係。有正確的目標,針對需要,用合理方法,同時要忠實靈活而有恆的去努力,以達到預期結果者,才是優良教育。 基於以上說明,可見教育的意義所指極廣。廣義的說,生活就是教育,凡是利用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來改造經驗、助長身心發展的都是教育。自然界的現象如日月星辰、風雨雷電,社會的事物如風俗制度、運動遊戲等活動,都可以使我們的經驗在不知不覺中進行改造,都可以使我們的行為在不知不覺中發生變化。廣義的教育雖無固定形式、週詳計劃和具體內容,但朝朝暮暮耳濡目染,影響力量極為深遠,所以,我們對於生活的環境和活動,如家庭生活、娛樂習慣、運動興趣、職業團體、社會活動等事項,都應視作教育的不同形式。所謂活到老學到老的諺語,指的是廣義教育應無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至於狹義的教育,具有目的、計劃和組織,今日的學校制度為其主要代表。自從社會日趨複雜,文化日益進步以後,人類就不得不設立正規的教育機構,來教育後一代。 關於廣狹二義教育的評價孫邦正氏曾說: 一般人談到教育,就以為專指學校教育而言,這是不妥當的。因為人類可以從各方面得到教育,例如家庭、社會、職業團體和文化團體,都具有教育的力量。人們在進幾方面,可以在不知不覺之間獲得各種教育。而且學校教育雖有明確目標,精選的教材、良好的教師,終究敵不過廣義教育的力量。 (貳) 教育意義的不同主張 學者對於教育意義因立場不同,以致表面主張頗有出入。然而究其實際,則不脫廣狹二義所包括的全部範圍。 以生物學為基礎的教育家,認為教育是幫助個人適應其生活環境的一種影響或訓練。人類生活的圓滿與否,視其適應能力所定。適應能力不強的人,勢必與所處環境無法調和,進而使生命黯淡無光,缺乏光明的一面,不能適應的人,更不免遭受環境淘汰的命運。達爾文氏的物競天擇學說是構成此一理論的骨幹。環境影響和狹義的教育工作,旨在教導培養適應能力,使能適應生活環境,並豐富其生活內容。美國教育學家魯地格氏 (W.C.Rudiger) 曾說:「教育一個人在使他能夠適應現代生活的環境,並發展組織,及訓練其能力。使他能夠有效而正當地利用此種環境。」嚴格說來,適應不一定指的是順應環境,時勢造英雄是消極的適應結果,積極的適應還要開創英雄造時勢的局面,培養改造環境的能力。 以心理學為基礎的教育家,認為教育是改變人類行為的歷程。例如美國心理學家桑代克氏曾說:「教育是對人的一種改變;一方面在引起個人的變化,同時還阻止其變化。換言之,一方面要保持或增加他的身體所需要的素質、智力及性格,另一方面要排除不需要的素質、智力及性格。因此,教師既要控制人性,便應該瞭解人性;既要改變人性,必須先研究改變人性之道」。 以社會學為基礎的教育家,認為教育既可增進個人對於所生存的社會的適應能力,又可傳遞社會文化至後世。個人不能離群獨立,適應社會環境的能力,自為圓滿生活的先決條件。反過來說,社會又是由個人所組成的有機體,成員的優劣決定社會的面貌。兩者相輔相成,相對的發生社會作用,德國教育家白格曼氏(P.Bergmann)曾說:「承認個人的絕對價值是一種誤解,個人的生活,不論是身體的或心理的,完全都屬於社會,人不是單獨的個體,乃是種族的本體,國民的本體,亦即社會的本體。」簡單一點說,人生不能無群,教育就是社會行為的體驗和訓練。此外,教育又是傳遞社會文化的歷程,所謂文化,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結晶,人類要圓滿適應其生活環境,除自身的能力智慧以外,還要利用前人的生活經驗,而前人生活經驗的傳遞,則有賴於教育。 以哲學為基礎的教育家,對於教育意義的主張,五花八門不一而足。自然主義者認為教育是開發人類潛伏能力的過程;我們生來具有某種限度的潛能,若有良好環境,循自然順序,可使個人獲得充分發展,理想主義者以為教育是啟發理性的歷程;人之異於禽獸者,以其具有理性。教育可啟發人之理性, 使其用理性來控制本能。實驗主義者認為教育是生長,是經驗的改造,人的身體和精神繼續不斷在生長之中,身體的生長,雖有一定限度,而經驗的生長卻無止境,所謂活到老學到老的中國諺語,足可說明教育是生長一語的含義。人的本體和環境,都在不斷的變化之中,為了適應環境,不得不時時學習以改造他的經驗。文化學派的教育學者認為教育,是調和兒童發展與社會適應之爭的工作,使個人人格如何在社會文化中獲得發展與完成。 我國名教育家孟憲承氏對於教育的意義,兼各家之長,加以論說。他說: 1.教育是人類一切知能和本性自然的、循序而和諧的發展。 2.教育是生長,是經驗繼續不斷的改組和改造,使經驗的意義增加。 3.教育是現代生活環境的適應,同時,發展組織並訓練其能力;便能有效而正當的利用環境。 4.教育是人類需要的正當滿足。 5.教育是完美生活的預備。 (參) 綜合說明 (一)教育是助長個人身心發展的歷程 人自誕生至成熟而老死,身心各方面無時不在生長發展之中。在生長發展過程中,因勢利導,使身心能有自然的循序的和諧的發展。 (二)教育是幫助個人適應社會的歷程 個人只有在社會環境中才能生存,才能生長發展。因此個人必須接受社會的文化遺產,以適應社會要求。 (三)教育無空間和時間的限制 正規的學校,固然可稱為教育機構,家庭和社會何嘗不是重要的教育環境,童年、少年至青年時期,需要學校教育加以系統的訓練,進入社會以後的成人,同樣需要社會教育以充實其適應能力。 (四)教育並無固定教材 就文化觀點而論,語言、文字、史地、數理、技藝等課程僅不過是具體有形的教材。無形的教材如道德、風俗、習慣、娛樂、遊戲、制度等項都足以構成重要的社會適應經驗。
第三節 體育的意義
我們對於教育意義有了基本認識以後,體育也隨之獲得應有基礎,當今世界各國學者均已確認體育為教育的重要一環,強身論、健康論、休閒論、軍訓論、遊戲論等殘缺不全似是而非的偏狹學說,早已一掃而空。就實質而言,不論在目的方面或價值方面,體育完全符合現代教育的意義。廣義的說,體育是生活教育的一部份,充實生活經驗,促進適應能力(Fitness),使社會因個人的健全而日趨繁榮、使生命的意義因有自然的滿足而更具光輝。狹義的說,體育是有意設施的學校教育的一部份,使學校課程和生活在德、體、知、群四方面趨於平衡,使受教育的學生獲得完整的生長發展,進而發揮其遷移價值(Transfer Value)和延續價值(Carry-Over Value)。然而作者認為體育的意義尚有超超越一般教育的作用。這是值得強調的一點。一般教育在形式上多少有些被動的性質,在內容上也不免發生被受教對方排斥杯葛的困擾。體育則不然;屬於體育範圍的一切活動,在形式和內容上都能迎合自然需要,滿足自然衡動,遊戲或運動可說是一種生命現象,一種生命表達的方式。人類對於這一類活動具有自然的愛好和傾向,所以,體育不僅是教育的一環,也是生活的一環。現就上述觀點,加以進一步說明。 (壹) 生活的一環 (一)人體設計 從機械學的立場來看,人體是一具最精細,最有效率的機器,它的功能與作用,遠非任何人造機械所能比擬,無怪文學家要為之歌謳禮贊,稱之為上帝的傑作。 人體以骨骼為間架,以韌帶為鉸鏈裝配在一起,外附肌肉,藉肌肉收縮力量的牽引,進行各種運動。人體的設計,自始就以運動效率為中心,如果不善予利用,不僅暴殄天物,而且足以阻塞生長和發展。以脊柱為例:它包括二十四節可以轉動的脊椎,近一百二十個關節,有四百條左右的韌帶加以聯繫,用五百五十條以上的肌肉來牽引動作,一方面要支持全身的重量,一方面又要轉動靈活,俯仰自如,這種複雜精巧而又相互衝突的機械作用,用最進步的機械學眼光來看,也將嘆為觀止,其目的無他,為運動而設計而已。我們的生活環境,經常在變遷之中,因而不得不儘量充實動作字彙(Movement Vocabulary)以求適應,人體的動作模式,雖有一定限制,然而運動可以使我們的動作字彙獲得合理發展,進而提高適應能力。人體的發展,絕對遵循用進廢退律,愈用愈強,不用則萎縮,適度(Optimum)運動是保障人體設計使其發揮極限效能的唯一途徑。再則;神經肌活動所引起的反應是全面的,除肌肉和器官外,情緒和心智各方面,無一不受其惠。 (二)動機的實現 動機行為構成人類行為的極大部份,從最基本的要求如求食、求偶等到最複雜的動機如政治的抱負,文藝科學的創造等。所謂動機係有機體內在的需要,驅使有機體向環境中有關的刺激或目標,發生有效的活動,必俟需要滿足,緊張狀態解除,活動始行停止。動機所引起的行為和外來刺激所引起的行為不同,後者雖也能觸發個體的活動,然其反應為時較短,力量較強。 動機行為通常包括三個階段:先有需要或慾望,繼以手段行為(Instrumental Behavior),然後實現動機,進而滿足需要。人有多方面的需要或慾望,例如體內環境恆定性的保持,睡眠、飢求食、渴飲水、逃避痛苦、調節冷暖、發洩性要求等,這些都是基本的生活需要;另一方面,群居、探索新經驗、參加共同活動、爭取社會承認、設法超越他人、欣賞美的事物動作和合作奮鬥等等,都屬於社會行為的需要。不同的需要,不論由刺激所引起,或由動機所引起,都能觸發個體的活動,以實現其動機滿足其需要。有動機而缺乏實現途徑,有需要而不能獲得合理滿足,都可導致生理或心理的不良適應。所謂生活,嚴格說來,就是實現動機滿足需要的過程。體育的活動環境,要求參加者用有效而實際的手段行為來實現動機,滿足需要。 (貳) 教育的一環 (一)經驗的改造 人類生活需要多方面經驗,經驗的發展和充實,也就是生活能力水平的提高。所謂經驗,決不限於讀書、寫字、數學、實用技藝等項。就品格經驗而言,不懂得公平競爭、不服從法律規章、不能信守承諾誓言、不具備合作習慣等社會行為特質的人,無疑將被團體所排斥,排斥的痛苦改造了品格經驗;就動作經驗而言,坐立行走舉手投足,不過是動作行為的初級經驗,不論科學如何發達,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廣泛地運用身體的動作經驗,例如距離、速度、時間的判斷;趨吉避兇應付突發事件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所必需的神經肌協調;維持有機體正常功能應有的操作等,這種種動作經驗,只有在實踐力行中,經過不斷的刺激反應程序才能予以培養,就情緒經驗而言,文明社會不允許個人情緒透過原始性方式予以發洩,以保障秩序和安寧。維持情緒的穩定有賴於控制情緒的經驗和合理發洩的途徑,例如比賽必有勝負,勝則得意忘形,敗則恃暴逞兇,那就是缺乏控制情緒經驗的明證。再如,人體內外環境的變化,導致喜怒哀樂不同的情緒衝動,這些衝動經發洩而獲得釋放,運動場上搶奪、追逐、衝撞、搏鬥是合理發洩的良好途徑。奧拔脫氏(Derbert Oberteuffer)曾經說:「體育乃人類綜合教育的一種方法,使個人在心智、情緒、發展各方面,能善予利用活動為中心而獲得的各種經驗。」所以我們說,體育是經驗教育。 (二)適能(Fitness)的發展 按Fitness一字原意指適應的性能,由於達爾文適者生存學說(Survivor of the Fittest)的建立而風行一時,所以,以生物學為基礎的教育家,認為教育是幫助個人適應其生活環境的一種影響或訓練。適應的性能在本書內簡稱適能,身體適應性能(Physical Fitness)則簡稱為體適能。至於國人常用的體能一字,應另有所指,似不可與體適能混為一談。 對於不同的個人,適能代表不同的意義,一位新聞編輯人所需要的適能,顯與體力勞動者所需要的適能,大有區別。精於此而拙於彼者,只要有專門適能都可以在不同環境中成為勝任愉快的成功者。然而,個人的適能必須是全面的,它應包括身體的、心智的、情緒的、社會的和精神的,缺其一就無法獲得完整的幸福。根據全美體育、健康及休閒教育協會對於適能所下的定義,認為適能是個人發生作用的能力(Ability of the individual to function),它意指適能良好的人應具備下列條件:配合遺傳的適度器官健康以及應用現代醫學知識的能力;足夠的協調、體力和活力以應付突發事件及日常生活;穩定的情緒以適應現代生活的緊張和干擾;團體意識和適應團體生活的能力;充份的知識和瞭解以決定面臨的問題及其可行的解決辦法;參加全面的日常活動應有的態度、價值觀和技巧;有利於民主社會的精神和道德特質。 體育,健康教育和休閒教育,對於適能的貢獻是不容置疑的,本書(體育學原理新論,民57,江良規著)當另列專章予以說明。 (三)行為的變化 體育活動所養成的經驗改造和適能發展,進一步引起行為的變化。在體育環境中,凡是合乎社會要求的行為,因易於被接受而日益加強,凡是不受歡迎的素質,因排斥而受到遏阻,使每個人的行為具有不惑的智、不憂的仁、不懼的勇。先賢稱智、仁、勇為三達德,因為三者代表社會行為的最高規範。體育活動培養個人機智、仁俠、勇敢的行為,但是這些行為必須符合機智而非投機取巧、仁俠而非沽名釣譽、勇敢而非恃暴鬥狠的崇高精神,正如桑戴克說,教育是對人的一種變化,一方面在引起個人的變化,同時還要阻止其變化。體育對於行為變化所產生的功效,完全符合此一規律。體育活動所提供的環境,自始就是一種社會環境,不僅有相似性而且有共同性。根據遷移原則,運動場上所養成的行為變化,自可遷移於日常行為之中而成為受社會接納承認的個人。例如,運動比賽必有勝負,光榮的勝利固然值得歡呼,「好輸家」(Goodloser) 樣愛人欽佩,可是要成為一個好輸家實在是一項最艱難的訓練。所謂好輸家者:在全力以赴之後,敗而不餒、不怨天尤人、不憎恨對方、不心灰意懶、不試圖以非法手段求報復;相反的,要有承認失敗的勇氣、檢討得失、奮發圖強、追求明白勝利的決心。人類生活基本上是一種比賽生活,大的與自然爭,小的與對手爭,時時刻刻分分秒秒無一不在競爭比賽中生活,參與競爭的人,必須創造條件充實自己,所謂條件,就是行為的變化。迎接勝利承認失敗,不過是運動場上所造成的行為變化之一例而已。 (四)文化的傳遞 社會教育學者認為教育意義除使個人具有適應社會的能力以外, 又是傳遞社會文化的歷程。對體育來說,這是絕對準確的,一般淺見的人往往認為只有文學、藝術、音樂、戲劇才是文化,其餘的就不屬於文化範圍之內。其實,文化所指的範圍極廣,可分物質基層、社會組織、精神生活三方面:物質基層包括一切器物、房屋、工具和武器等,社會組織包括家庭、鄰里、團體、組織和制度等,精神生活包括語言、習慣、風俗、道德、科學、哲學、宗教等。這種種都是前人生活經驗的結晶,經過教育得以傳遞至世世代代。體育所包含的活動,不折不扣是文化的一部份,自古至今,經過選擇、充實和改良,綿延不絕傳至今世而後世,嘉納德氏曾說:「體育活動從舞蹈到競技運動,不論從那一方面說,主要是文化產物。它雖然具有生理的和心理的作用,我們卻不能否認它的文化特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秘書長馬許氏(Rene Mahue),1960年九月在國際競技運動與體育會議開幕式中,曾發表「競技運動與文化」一文,文中強調競技運動與文化的密切關係,並指出兩者均係閒暇的產物,具有相同的作用,遵守同一道德信條,美的創造和崇高的業餘精神。他的結論是競技運動是文化的一部份,經教育的傳遞和人性的需要而日益進展。 中華民族具有悠久的歷史與文化,運動、遊戲、舞蹈等遺產本極豐富,可惜自宋以後,先受理學影響,不務實際,繼因科舉制度為害,學而優則仕之風大盛,以致有關身體活動的寶貴經驗結晶,漸因失傳而湮沒遺忘。鴉片戰爭結束,海禁開放西風東漸,提倡體育也成為時毫口號,抄襲摸倣結果,但知有籃球、足球,不知有蹴踘、弄丸;但知有芭蕾、踢蹋,不知有雲門、大卷(我國古舞名),這種崇洋忘祖的現象,不能不說是近代教育的失敗。作者並不反對我國體育接受西洋文化的精華,但十分惋惜我國固有文化之未能獲得應有比重,來者可追,願新進的專業人員多在這方面下一番功夫(作者附言)。體育既然是經驗的改造、適能的發展、行為的變化和文化的傳遞,我們就沒有理由不承認體育為教育一環的理論。體育和教育,目的相同,意義相同,但方法(Means)不同,環境不同。美國體育家威廉姆斯說:「體育是透過身體的教育。」此一結論我認為有進一步商榷的必要。因為身心一元既成定論,任何教育均須透過身體,豈僅體育而已。作者認為「體育是一種以遊戲、運動和競技為方法的教育。」
第四節 結論
我國體育事業之所以停滯不進,實緣國人對於體育本質缺乏認識,致使體育成為教育系統中聊備一格的時髦裝飾,未能發揮實際成效。欲使此一現象有所改觀,我們必須從心理建設方面下手,讓每一個人瞭解體育的意義,認識體育的價值,然後才能水到渠成,獲得眾人誠意的接受,行易知難,是我提倡體育的第一信條。 體育是一個新名詞,代表一種具有新觀念的有意設施。嚴格說來,體育是二十世紀的產物,一方面社會生活方式的急劇轉變,加強體育的迫切需要,一方面有關科學的突飛猛進,創造體育的基本理論。體育和遊戲或運動不同,後者是古老的、自然的、是前人文化經驗的一部份。體育雖以遊戲和運動作為有意設施的教材或手段,但其本質是教育的,是經過選擇整理和組織的。遊戲和運動不是體育,僅是體育的表面形態而已。 體育既稱教育,是則在說明體育本質之前,首先對於教育意義不得不予以剖釋。廣義的說:教育就是生活,凡是環境於個人的影響因而引起的變化都是教育。當然這些變化必須有助於社會進步,必須合乎社會要求的行為模式。狹義的教育指的是各級學校或訓練機構。以前人的生活經驗,經過有系統的選擇,取其精華,用來訓練後一代。對於教育意義各派學者雖有不同主張,但基本觀念則一,認為教育是促使人類社會進步的動力,是發揮人類生命價值的途徑。 教育和體育意義相同,目的相同,所不同者方法與環境。人體的設計決定人類的動作模式,靈活、敏捷而有效率。然而要保持這種效率,必須經常加以利用,以充實動作字彙和發揮潛能至極限。人和禽獸不同,前者除原始的生理需求以外,具有慾望和動機,除反射行為以外還有動機行為,滿足慾望和實現動機可說是人類生活的主要內容。教育的意義在於繁榮生活,而體育提供了最理想的繁榮生活環境,因為體育使個人發揮人體設計的最高效率又是實現動機的途徑。所以我們說,體育是生活的一環,因為不論貧富老幼,缺乏體育的生活,將是貧乏的生活。 從廣義的教育觀而論,體育既是生活的一環,其意已明,本無庸畫蛇添足再來說明。但今日的師資訓練,仍以學校系統為對象,對於體育為教育一環之說,不但不有所申述。生物學家認為教育是適能的發展,心理學家認為教育是行為的變化,社會學家認為教育是文化的傳遞,教育哲學家認為教育是經驗的改造。此外尚有自然主義的潛能開發論,理性主義的理性啟發論等等不一而足。其實,所謂經驗、適能、行為、文化、潛能和理性,都需要個人完美的生長和發展,而完美的生長發展有賴於實際的刺激反應過程的重複發生。體育是提供此項刺激反應有利而實際的環境。所以我們說體育是教育的一環。 欲使讀者對於體育意義能有具體印象起見,特摘譯各國體育專家的意見數則以供參考。 (一)田姆(Carl Diem)已故德國體育家 「體育是教育的重要一環,使青年男女因能力之釋放活潑而有生氣,成為家庭、社會、國家所要求的青年典型,游泳、騎射、打球、遊戲為發展青年的有效方法,而比賽的教育意義更高,因為競爭是生存的第一要訣。是以體育既是國民的權利,也是國民的義務。」 (二)麥克樂(McCloy, C.H.)美國已故體育家 「體育是整個教育系統的重要部門,在特殊的環境和有效的情景中,教育男女。」麥氏又說:「體育是實驗教育,受教者在運動場、體育館、游泳池等環境之內,產生不同的情境反應以引起其行為和品格的變化•」 (三)威廉姆斯(Williams, J.F.)前哥倫比亞大學教授 「體育是一種透過身體的教育,用經過選擇的身體活動,以達成預期的教育效果。」威氏補充說明三點:1.體育必須是全人教育,身心、品格並重,健全的體格具有人性的控制;2.體育教材必須有所取捨,並不是所有遊戲或運動項目都可兼收並蓄;3.個人福利和國家社會的福利,應同樣受到重視,以免有所偏廢。 (四)勃郎納爾(Brownell, C.L.)現任哥大教授 「體育使人從大肌肉活動中,獲得有益的經驗,用以促進適宜的生長發展。」 綜合以上意見,對於體育意義可得以下結論。 (一)體育是生活的一環,人體為運動而設計,並有參加遊戲和競技的自然衝動,不能利用天賦裝備,不能滿足動機需要,生活就無法充實繁榮。 (二)體育是動的教育,並不限於身體的鍛鍊,它以各種方式的身體活動為方法或手段,來完成教育目的。 (三)有機體的完美發展是教育的基本任務,只求心智發展的教育是殘缺不全的,欲求有機體的完美發展,非體育無以竟全功,是以沒有體育的教育不能稱為完整的教育。 (四)體育是經驗改造的歷程,一方面加強經驗的意義,一方面加強操縱日後經驗的能力。體育用體育館、運動場、游泳池作為改造經驗的實驗室。 (五)體育所提供的環境,不僅使有機體的生長發展獲得有效的刺激,且能培養合乎規範的優良品格和平衡的心理狀態,使人人成為健康而富有人性和理性的國民。 (六)體育足以培養個人對於團體生活應有的態度和習慣,人生固不能無群,社會如缺乏能合群的個人,也就難以安定進步。 (七)體育的主要功能在促進個人的適應能力,以期有效的發揮生命的價值,享受人生的樂趣,瞭解人生的真諦。 (八)體育所提供的活動,經過選擇組織而合乎教育要求。 (九)體育是國民應有的權利也是義務。經驗體育教育的人,才能體會生存競爭的意義,才能經得起時代的考驗,才能忠於團體,才能肩負國民的天職。 最後,作者認為體育的定義應為: 體育的定義: 「體育是教育,以經過選擇組織的大肌肉活動為方法,以特有的場地設備為環境,以有機體固有的身心需要為依據,使個人在實踐力行中, 使體格獲得完美的發展,行為加以理性的控制,動機能有正當的滿足,動作富於和諧的協調,進而擴展經驗範圍,提高適應能力,改變行為方式,傳遞固有文化,一方面繁榮生活,一方面發揚生命意義。」 ~本章完~ 知識就是力量∼培根
| |||||||||||||||||||||||||||||||||
update:2005/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