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需要」系列04

  ── 信仰群體的歸屬

一、歸屬於信仰群體的重要
二、歸屬於信仰群體的恐懼
三、歸屬於信仰群體的榮耀

葉仁昌

經文 《以弗所書》四4/6:「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前言

今天我要繼續跟大家分享「生命的需要」這樣一個系列。前面的三次還記得嗎?第一次談到身體的需要,我的題目是「身體是聖靈的殿」;第二次談到安全感的需要,題目是「萬事都互相效力」;第三次是愛與友誼的需要,題目是「朋友乃時常親愛」。今天第四次,我準備跟大家來談團體的認同與歸屬,我所定的題目是「信仰群體的歸屬」。

你有沒有屬於一個群體?或者你是孤零零的獨行俠?人不僅有身體上的需要,人不僅有安全感的需要,人也不僅要有親人和好朋友,更進一步地,人還要歸屬於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群體。歸屬是一種不再孤單的感覺。歸屬是一種被擁有的感覺。歸屬還是一種受到保護、找到避風港的感覺。歸屬更是一種可以安歇、整個卸下來、交託的感覺。你羨慕嗎?

在所有的群體中,我相信,最有模範意涵的,就是基督徒所形成的信仰群體,它包括了教會、團契、小組、查經班,還有許許多多以基督信仰為連結基礎所形成的團體。我甚至要說,在人類所有團體中,基督徒群體「是也應該是」最完美的示範和榜樣。它不僅彰顯出人對於團體的需要,它更也要教導每一個人該怎樣在團體中生活互動

在今天我的信息中,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在這個信仰群體裡,你是客旅呢?觀眾呢?還是委身歸屬於它?我要先跟大家談到歸屬於信仰團體的重要。其次,我要分析歸屬於信仰團體的恐懼。最後,我會分享歸屬於信仰團體的榮耀。事實上,我這三個大綱正好就是解釋了為什麼有些人不願意或不積極歸屬於一個信仰群體。

一、歸屬於信仰群體的重要

首先,為什麼有些人不願意或不積極歸屬於一個團體?第一、是他們根本不了解群體對於自己的意義和重要性。他們可能沒有體會到,魔鬼最喜歡吃掉的人就是那些落單者;他們或許不是那麼強烈地自覺到,我需要別人,別人也需要我,而團體就提供了這樣一個空間。

很多人有一種想法,認為信仰是很個人的事,信在心裡就好了,何必上教會!就算要去,也只要偶爾去就好了,更不要說是將教會當作自己的「家」。我相信,有很多人今天在這裡參加崇拜,可是心裡卻沒打算要屬於這個團體。請問你是這樣的人嗎?他通常是崇拜結束以後就走了,對於教會的小組、團契,還有其他的活動,參加的意願也都不高。他寧可緊緊地守住自己的疆界,握住自己其實是那一點小小的自由和卑微的主權。如果你是這樣的人,我願意告訴你,你幾乎注定了生命不可能精采、也不會豐盛。這中間有一個很大的奧秘,也就是在團體與個人之間呈現出一種張力。它們互相矛盾、又互相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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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幾年前,我就曾經在筆記本上寫了一段話。我說,基督教神學支持的是一種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因為在救贖與審判上,都是以個人為單位對象的。我說,上帝不會拯救墮落的「中國」,祂只會拯救一個個活生生、具體的你吳錫智、我葉仁昌。上帝也不會審判不義的哪個政黨,上帝審判那個「黨」幹嘛?上帝審判的是這一個姓李的人、那一個姓陳的人。我還說,資本主義充滿了罪惡,但是上帝不會將「資本主義」丟到硫磺火湖裡面,我不知道丟進去能夠燒掉一些什麼東西!我相信,唯一會被上帝丟到硫磺火湖裡的,是墮落腐敗的這個人、是驕傲不肯悔改的那個人 ── 一個個活生生、具體的人。這就是基督教神學的個體主義。

事實上,這也不是什麼深奧的道理。你家裡的人都信耶穌,那你自然就是基督徒嗎?當然不是。如果整個教會大復興,那就必然包括了你個人的靈性也大復興嗎?當然不是。信仰確確實實是非常個人的,絕對是別人不能代勞的。請問,將來在生命冊上是怎麼登記的?絕對是登記一個一個的生命。難道會將某一些人整批一起算成一個單位登記在生命冊上嗎?將來在神的國裡面有沒有「團體會員」?木柵浸信會、江牧師一家、養樂多媽媽一家,有這種事嗎?不。這意謂著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單獨地去面對上帝,去選擇屬於自己的生命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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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在《聖經》中卻也發現非常強烈的群體主義。《聖經》用「肢體」來形容弟兄姊妹,也一再地提到基督徒彼此之間那種屬於同一個群體的關係。譬如說,「一同作工」、「一同當兵」、「一同作主的僕人」;即使是「眾聖徒的祈禱」,也「一同獻在寶座前」。然後呢?是「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一同受苦」,甚至是「一同坐監」。當然,也「一同喜樂」、「一同得恩」、「一同得福」、「一同明白基督的愛」。而將來呢?是「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並且是「一同得榮耀」、「一同承受產業」,還「一同作王」。

當我查考這些經文的時候,心中有點納悶!怎麼會有這麼多的「一同」呢?好像在實際上有些不可思議。如果有這麼多的「一同」,那乾脆說基督徒根本就是連在一起的!是的,阿們,就是這樣。透過耶穌基督的寶血,眾聖徒就是「一體」的。我們藉著同一個聖靈、同一位主、同一位父、同一個指望、同一個信心、同一個身體而連結在一起。而我們的父在我們的上面,在我們的中間,也在我們的裡面。這就是我們剛剛所唸的經文「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這一個如此強烈聯結在同一個身體上的觀念,就是基督教神學的群體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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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到底在個體與群體之間,哪個是對的呢?都是對的!事實上,生命的原理中有個訣竅,就是在個體與群體之間維持平衡。在個體中享受孤獨,在群體中豐富生命。人一方面要在個體裡面去尋找「孤獨的自己」 ── 一個不歸屬於任何人、任何團體,只屬於上帝的自己;但另一方面,當你找到了以後,要往前跨一步,將它放在群體中,讓它擴大、延伸,散發馨香之氣,並且愈來愈豐富。如果你不會孤獨,就沒有寶貝可以拿到群體中來分享;而反過來,如果你不走進群體裡面,個體的生命就會走進貧乏

一條魚無論多小,它需要的始終是大池塘,而不是窩在小缸子裡。人也是這樣,我們固然一方面要走進自己的內室,有獨處、面對自己、面對上帝的時間;但是,在真正的獨處、面對自己、面對上帝的時候,你會看到自己對別人的需要、以及別人對你的需要。「孤獨的自己」會不斷地尋找和發現,原來還有那麼多其他「孤獨的自己」。當你尋找到「孤獨的自己」,那是生命的突破;而當你遭遇到其他「孤獨的自己」,那是生命的高峰。心靈的世界有時候要很小,小到只容得下你自己和上帝;但心靈的世界有時候要很大,大到可以將上帝所有的兒女全部放進去。

二、歸屬於信仰群體的恐懼

第二、為什麼有些人不願意或不積極歸屬於一個信仰團體呢?我發現,除了可能是不了解信仰群體對於自己的重要性以外,還有一個因素,就是有些人對歸屬於一個群體在心理上有恐懼感。他可能是害怕捲入愈深,糾纏會愈多;他或許是唯恐愈參與,會讓自己愈忙碌、壓力也會更大。甚至,他還可能曾經在群體中有過不愉快的經驗、挫折、甚至是受到了傷害。於是,他對於群體就採取「保持距離,以策安全」的態度。請問,這樣的人很多麼?比比皆是。

但這畢竟是一種不成熟的退縮心理。你只是消極地在逃避,而不是積極地在面對。你因為玫瑰有刺而不敢去摘它,結果呢?是永遠不曾擁有一朵漂亮的玫瑰。我很喜歡一位詩人的話,他說,「如果你將所有的錯誤都關在門外,那真理也就關在了門外。」這中間隱含著一個很微妙的道理,就是「機會」與「風險」本來就是一體的兩面。就好比你投資股票或是經營事業,如果想賺得愈多,通常風險就愈高;而如果你什麼風險都不想要,那你就不要想賺任何錢。生命也是如此。生命如果要追尋真理,就不能怕錯誤;生命如果要享受豐富,就不能怕糾纏;生命如果要成長跳躍,就不能怕受傷

你願意從現在的這個觀望點跳進來嗎?來!委身在這個教會。屬於它,熱愛它,奉獻給它。雖然會佔用掉你不少時間、雖然會帶給你一些不方便和壓力,也雖然人與人之間總是很複雜,但如果生命要豐富,你是無法越過它的

如果你因為怕麻煩、怕忙碌、怕受傷而不願意歸屬於一個群體,那你就好像是一個囚犯,將自己關在一個鐵柵門已經打開的監牢裡。許多人甚至在裡面一呆就是十幾年。你明明是可以出去的,可是卻害怕出去以後所可能遭遇到的危險。你寧可窩在監獄裡。是的,你是很安全,但是你很可憐、很貧乏

這兩天,從瑞典來的蓮娜瑪莉亞帶起了一陣熱潮。她沒有雙手,她的左腳只有右腳的一半,但是她卻能夠克服萬難,她會游泳,而且還成為國家代表隊選手,打破世界紀錄,她會刺繡、會縫製洋裝,她會開快車、會彈鋼琴,還成為演唱家。我相信她的成長過程是充滿艱辛、麻煩和代價的。這個生命最令我感到敬佩的是,她拒絕將自己關在一個害怕困難、逃避代價的監牢裡。而就因為這樣,結果她的生命變得非常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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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我們能夠開始行動,走出自我的監牢。委身在這樣一個基督徒群體。屬於它,熱愛它,奉獻給它。你應該要參加聚會、小組和教會的活動。但我要特別強調,這只是表面的。真正重要的,其實是在群體中去學習接納、承擔和愛。

你可以先作的一件事,就是在群體中尋求人與人之間的「了解」。我相信這是建立群體關係的起點。你聽過一句話嗎?「除非一個人真正了解我們,否則就不能真正愛我們。而任何一個人,當他感到被了解的時候,他一定會覺得自己被愛了。

了解之後呢?進一步地,要在了解的基礎上追求「共鳴」。因為,當共鳴形成的時候,群體就形成了。有一位猶太的哲學家馬丁布柏(M. Buber)告訴我們,當人與人之間的共鳴形成時,彼此就不再是單獨的「個體」、或是一個「他」了,而是一個跟我發生相互關係的「你」。「你」成為「我」的世界的一部份,而「我」也進入了「你」的界限。「你」向「我」敞開心靈的大門,而「我」也讓「你」來體驗我的全部。這個時候不再是「我」,也不再是「你」了,而是「我─你」這樣一個群體。

在這裡,我要特別強調的是,共鳴最大的特色是,雙方的關係不再有主動或被動的區別。甲會主動關心乙、會主動將心事告訴乙;而乙也會主動關心甲、會主動將心事告訴甲。事實上,他們是在共享和共有那一份群體關係。然而,在許多的教會裡,群體關係卻經常是不對稱的。牧師和傳道人總是被期待要主動的關心會友,而會友則是理所當然地被關懷、照顧和餵養。這根本沒有共鳴,根本沒有共享和共有那一份群體關係。難怪許多弟兄姊妹會將委身給教會當作是一件苦差事!他們看到的經常只是少數同工的辛勞、忙碌、壓力、重擔,甚至是被指摘與批評。

但是,當我們查考初代教會的情形時,我們會發覺並不是這樣。《聖經》描述他們「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天天同心合意」,甚至是賣了各人的田產和家業,「凡物公用」。我們在這裡看到了一幅活生生的群體景象,他們有力見證了基督徒的群體關係。

三、歸屬於信仰群體的榮耀

第三、也就是最後一點,為什麼有些人不願意或不積極歸屬於一個信仰團體呢?是許多人沒有能看見基督徒群體所蒙的恩召是何等的榮耀,上帝賦予教會的能力是何等的浩大!以至於他總是停留在消極的一面、或者是計較划不划算的一面來看歸屬於群體的問題。

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基督徒群體跟社會上一般的群體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值得我們委身給它、屬於它、熱愛它、奉獻給它?

?、社會上一般的群體是自由加入的,也就是所謂的自由結社(association)。但教會是「屬神的團體」(εκκλησια)。你之所以成為這個群體的一份子,是上帝主動挑選、為了一個特別的目的,而將你放進來的。

而從這一點,我要挑戰你,你知道自己委身於教會的恩召有何等榮耀嗎?你是在千萬人中雀屏中選而放進這個基督徒群體的。請你以後不要再說「我加入了這個教會」或是「我來到了這個教會」。搞清楚!你是被挑選、被召喚來到這個教會,跟其他許多弟兄姊妹一起當兵的。不僅是當兵,而且我們是特種部隊,你知道嗎?教會不是一個當你不愉快或失望的時候,就可以拍拍屁股走掉的。如果你看到它不好,那你要為它禱告,為它堵住破口,因為,很可能你就是為此而被上帝呼召差遣到這裡的。除非上帝給你一個退伍令,要你到天國告老還鄉;或者是上帝給你一張派令,調任到另外一個戰場上。

、教會不是組織(organization),而是基督的身體(body of Christ)。社會上的團體往往是根據你的能力給你一個位置,並且你要不斷地證明自己的優秀,而你得到的是什麼樣的肯定和多少的掌聲,也都取決於你的表現。但基督徒群體卻是一群承認自己軟弱、遍體鱗傷,並且願意在這裡彼此接納、幫助,學習相愛的肢體所組合而成的。因此,有一次我曾經在講台中說過,教會是一群看見自己傷口也看見別人傷口之人的組合。當我們看到彼此都是滿目瘡痍的時候,那種受傷的共同感,會將我們編織成緊密的團契。這就是保羅所說的,「既是同受苦楚,也必同得安慰。」〈林後一7〉

教會和其他團體不一樣的地方,是他們在利益中彼此聯合,而我們卻是在傷痛中彼此聯合。有人說,福音是一個乞丐告訴另一個乞丐,哪裡有食物吃。而我要說,教會是一個軟弱的人告訴另一個軟弱的人,哪裡還有一個軟弱的人需要幫助

而就從這一點,我還要再挑戰你,你知道將自己委身於教會有何等的指望嗎?你要讓自己和許許多多的人的傷口得到醫治,你要讓自己和許許多多的人的軟弱變成剛強,你要讓自己和許許多多的人從黑暗走入光明。請問,這樣的群體值不值得你委身投入、歸屬熱愛?

ƒ、社會上一般的群體只可以扮演世俗的功能,但是對於教會,耶穌竟然說,「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馬太十六18)。這是指著說,教會握有天國的鑰匙,它戰勝了死亡,讓歸屬於教會、委身於教會的那些人,能夠經歷復活的大能,得到永生。請問,這樣的權柄,除了教會以外,社會上其他的群體哪一個有?難怪,教會雖然在歷史中遭遇到那麼多的排擠、攻擊和批評,但至今卻沒有一個對手可以取而代之。因為,只有它有這樣的權柄。

從這一點,我還要再一次挑戰你,你知道那些委身於教會的人,所可以經歷的能力有何等浩大嗎?當你委身於教會的時候,你可以跟其他的弟兄姊妹一起握有天國的鑰匙,並且靠著它可以戰勝死亡。這是何等的復活的大能!

當你看見教會所蒙的恩召是這樣的榮耀,上帝賦予教會的能力是這樣的浩大的時候,盼望你能夠從心裡說,主阿!我願意,我願意不嫌麻煩、不畏壓力、不怕受傷,從自我走出來,委身、歸屬、熱愛這個教會。我也盼望,每一個同工的事奉,不是出於職責,而是看見了恩召有多麼地榮耀;每一個會友的參與,不是出於人情,而是渴望在基督徒群體中經歷上帝浩大的能力。

結語

盧雲說道,「一個孤獨的人醫治不了一個孤獨的人」。是的,只有一個群體才能醫治一個孤獨的人。上帝命令我們「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以弗所書三6)並且因此為我們設立了教會、小組或是團契之類的基督徒群體。我感到慶幸的是,我個人就是在這些基督徒群體中受到極大的造就。我從小在父母親和哥哥姊姊的心目中,就是一個笨拙無能、總是出狀況、又長不大的麻煩人物。但是當我高二開始參加學校團契以後,一切開始改變了。此後二十幾年,我一直積極熱心地投入學校團契或是教會。我在這樣的信仰團體中得到完整的關懷和教導,也有許多的經歷和操練。在這二十幾年中,我好像是裝上了一雙翅膀,用飛快的速度在茁壯成長。今天,我可以用自己的經歷很確定地告訴你,能夠歸屬於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基督徒團體,實在是非常的蒙福。雖然我也付出了很多時間和心力,但是對我人格的蛻變和生命的果效,絕對是百分之兩百值得的。

今天這個世界所需要的,是去尋找和創造一個更成熟、更充滿愛、並且更具有榮耀使命的群體。但是這樣的群體在那裡呢?我願意告訴你,全世界沒有一個團體比基督徒群體更懂得愛、更願意學習愛以及付出愛;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團體比基督徒群體蒙受更榮耀的呼召、經歷更浩大的能力。基督徒團體應該是我們生命中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值得你我投身、尋求歸屬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