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 | 每學期選課及註冊通知於前一學期末寄發各研究生。 | |||
休學 | 研究生休學之申請應在當學期結束前提出辦理申請。以一學期,一學年或二學年為期,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 |||
復學 | 1.休學期滿時,於應復學之學期依規定日期辦理註冊手續,即為復學。 2.休學期限未滿,擬提早復學,需於每學期開學前二週提出復學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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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入學資格 | 新生因重病或其他重大事故,不能按時入學時,得於註冊截止前,繳驗入學通知及其他必要文件,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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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生申請入學 | 依據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辦法辦理,於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請。 | |||
僑生申請入學 | 依據本校。 | |||
學生証補發 | 研究生學生証遺失或損壞,填寫補發 | |||
更改姓名、出生年月日申請 | 在校生或畢業校友更改姓名或出生年月日,須檢附戶籍騰本正本乙份,提出申請。 | |||
中文畢業証明書 |
研究生畢業証書遺失,需檢附身份証影本,申請補發畢業証明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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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英文姓名需與護照姓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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