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 每學期選課及註冊通知於前一學期末寄發各研究生。
休學 研究生休學之申請應在當學期結束前提出辦理申請。以一學期,一學年或二學年為期,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復學 1.休學期滿時,於應復學之學期依規定日期辦理註冊手續,即為復學。
2.休學期限未滿,擬提早復學,需於每學期開學前二週提出復學申請。
保留入學資格 新生因重病或其他重大事故,不能按時入學時,得於註冊截止前,繳驗入學通知及其他必要文件,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外籍生申請入學 依據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辦法辦理,於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請。
僑生申請入學 依據本校。
學生証補發 研究生學生証遺失或損壞,填寫補發
更改姓名、出生年月日申請 在校生或畢業校友更改姓名或出生年月日,須檢附戶籍騰本正本乙份,提出申請。

中文畢業証明書

研究生畢業証書遺失,需檢附身份証影本,申請補發畢業証明書。
英文 各項 証明書
研究生英文姓名需與護照姓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