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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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關於《聖經》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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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聖經》的誠實無偽。《聖經》對事情和人物的記載,那種誠實、不偏袒的態度,令人非常驚訝。相反地,在其它宗教的經典或坊間一些偉人的故事,則往往是吹噓誇大、甚至捏造欺騙。雅各是「選民」之父,地位崇高,《聖經》卻記載他是一個騙子。他騙了……。摩西更是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大人物,他還頒佈了以色列人的律法 ── 十誡,《聖經》卻形容他是個優柔寡斷的領袖。最先當他知道自己的血統以後,他想幫助以色列人,結果卻殺了一個埃及人,然後很害怕地逃到曠野。大衛不僅是以色列人最愛的君王、將領和靈性上的領袖,甚至上帝還親自稱讚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但是《聖經》卻仍記載他偷看女人洗澡、後來還強佔為妻,並且設計了一個陰謀,「借刀」殺了那女人的丈夫。以色列人雖然是「選民」,但《聖經》從頭到尾也毫不留情地責備以色列人、以之為鑒誡。很多書(包括電影和戲劇)都是「市場取向」 ── 為的是贏取讀者的喜好和支持。但《聖經》卻從不取悅人、附和人性的自私與現實。它明白地指出人性對上帝的敵意;也清楚說到天國的路是窄的,而到地獄的路是寬的。很多人不喜歡《聖經》,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只想從《聖經》得到一個符合自己偏好的簡單答案;或者是一個樂觀的、人道的、可口的宗教見解。《聖經》的可信,這是第一個理由,它非常地誠實、不欺騙,忠於真相。

2.     《聖經》的保存完整。過去有一些人根據考古學或是歷史學的研究,來挑戰現存這本《聖經》的真實性與權威性,他們宣稱,原始的《聖經》已經失傳了、或者已經被竄改了。所以,《聖經》並不可靠,更不能拿來當作信仰的根據、行為的依循。但是,當《死海書卷》在1947年被發掘出來以後,這些懷疑和挑戰全部不攻自破了。《死海書卷》是在死海西北邊的一個洞穴中,從一個破甕裡找到的。它已經藏了兩千年,後來的發現,其寫作時間甚至早於先前最古老的抄本一千年尤其最重要的是〈以賽亞書〉抄本的發現,幾乎跟我們現存這本《聖經》中的〈以賽亞書〉雷同。

3.     《聖經》的自我宣告。有關《聖經》很重要的一件事,是《聖經》怎樣來說它自己。我們寫學術論文,最重要的要求之一,就是要註明觀點的出處、或者所根據的資料來源。那麼,《聖經》呢?它宣告自己的作者是上帝,它是受聖靈的感動而寫的,代表著上帝的話〈提摩太後書〉三16;〈彼得後書〉一21)。這個宣告太重要了。如果沒有這樣的宣告,《聖經》只不過是市面上一本普通的書。基督徒的信仰就崩潰了。如果有人問你,《聖經》和其它的書有什麼不同?答案只有一個,就是《聖經》的作者是上帝。那如果人家再問你,你怎麼知道?答案也只有一個,就是《聖經》自己這樣說的。你或許會覺得這根本是自圓其說的套套邏輯。但事實就是如此。許多的事物都是靠「它証」(other-evidence)而成立,但《聖經》很奇特,除了有它証之外,更是「自証」(self-evidence)。即《聖經》證明它自己是真的,是上帝寫的。因為,上帝是「α」,也是「ω」

4.     《聖經》由神蹟作證。保羅就說過一句話,如果耶穌的身體未曾復活,基督徒的信仰就枉然了,只不過是個騙局。許多殉道者並不是為了堅持某些抽象的道德或精神信念,而是他們相信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了。沒有人願意為「謊言」而死。那你怎麼知道《聖經》不是謊言?因為它以神蹟作佐證。神蹟的目的基本上是用來證明神的話可靠可信。整部《聖經》也是如此,上帝不斷地用神蹟奇事來印證祂的話語的權威性。從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所經歷的十個神蹟,到過紅海,曠野漂流時的雲柱火柱、還有進入迦南美地,以及耶穌三年半的傳道,上帝一直都用神蹟奇事來向人們證明祂的大能和同在。曾經有不少人將《聖經》裡面有關神蹟的部分重新解釋,予以合理化,甚至主張修改或刪掉。他們以為這樣會讓科學時代下的人們更容易接受《聖經》。事實上,剛剛好錯了。如果《聖經》裡面沒有神蹟,這本書所講的一切話就沒有權威性,也未必要相信了。反正只是一本道德教科書或是神話故事而已!

5.     《聖經》的一以貫之。《聖經》有66卷書,由40位作者前後歷經1600年而完成。《新約全書》與《舊約全書》之間又相隔有400多年的寂靜歲月。然而,從〈創世紀〉到〈啟示錄〉,前後呼應、互相印證,一以貫之。這簡直是奇蹟。這66卷書更奇妙的是,他們好像是演連續劇一樣,呈現出一個逐漸開展、愈來愈邁向完結篇高潮的故事。《聖經》這樣的一貫性,讓人感覺這些作者好像是事先串通好的,但是,有可能串通1600年嗎?從這一點就讓我們不得不相信,《聖經》在40位作者的背後,只有一位作者,就是上帝。66卷書都在回答一些共同的問題,譬如:為什麼我們在這裡?我們如何面對恐懼?我們該如何進展下去?我們要怎樣超越環境並保持活潑的盼望?如何與我們的造物主和好?《聖經》對這些問題的回答顯示出,他們不是66本書,而是一本書。每一卷書的出現,都讓這些問題的答案更加清楚、更加明朗化。

6.     《聖經》史地的正確。許多人曾經懷疑《聖經》在某些歷史和地理上的正確性。但是,隨著考古學資料的逐漸出土,卻反而愈加證明《聖經》所記載的人、事、時、地、物的正確。《聖經》絕對不是一本宗教小說、文學想像、哲學玄思或是神話故事,它記載著在某一個地方發生過的歷史、還有活生生的真人跟上帝之間的互動。其中所有記載的人、事、時、地、物,都是經得起考證的。你可以不同意《聖經》的立場或基督徒的解釋,但你不能否認《聖經》中所提到的許多人物、事件、地點等的真實性。譬如說,你可以不同意耶穌的復活,但你不能否認空墳墓這一件歷史事實。你可以不同意挪亞方舟的意義,但是挪亞方舟的存在卻是被許多學者所肯定的。

7.     《聖經》由基督背書。耶穌不僅用祂的話,也用祂的生活來推薦與肯定《聖經》。無論是在個人安靜、公開的教導和遭受患難的時候,耶穌都經常引用《舊約》的話。最典型的是耶穌在曠野被魔鬼試探的時候,祂三次都引用《聖經》來抵擋魔鬼(馬太福音四1-11)。祂又明白地說,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也就是說,祂來了是要實現《舊約》。耶穌甚至指出,《聖經》這本書所說的就是有關祂自己。「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五39-40

8.     《聖經》預言的無誤。在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前,摩西就預言以色列的不信,它會失去上帝所賜的土地,被擊打四散到世界各地,最後又被聚集、重建(申命記二八-三一章)。這幾乎就是實際上的以色列歷史。此外,整個舊約最核心的預言就是應許將有一位彌賽亞要將祂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並且最終要帶給全世界審判與和平。

9.     《聖經》歷久仍存活。摩西所寫的經卷,早於印度教的經典500年之久。摩西寫的〈創世紀〉更早於穆罕默德的《可蘭經》2000年之久。在人類漫長的歷史中,沒有一本書像《聖經》那樣程度地被喜愛或被憎恨。也沒有一本書被那麼一致地購買、研究、以及被引用。成千上萬的書名來了又走了,但《聖經》仍然一直是那麼一本賴以衡量其它所有書籍的書。雖然那些對《聖經》的教導感到不悅的人經常漠視《聖經》,但它始終仍是西方文明的核心書籍。

10.  《聖經》改造的大能那些信仰《聖經》、喜愛《聖經》的人,在人類的歷史中經常扮演著舉足輕重,很有正面影響力的地位。十誡曾經是無數人們在道德指引上的來源。大衛的詩篇在許多人困難和失意的時候提供了安慰。耶穌的登山寶訓讓許多人對頑固的傲慢和律法主義高調得以矯正。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對愛的描寫更軟化了許多人憤怒的心。諸如使徒保羅、奧古斯丁、馬丁路德、約翰牛頓(奇異恩典的作者)、劉易士(C. S. Lewis)這些人的改變,都見證了《聖經》能夠帶給人與眾不同的新生命。甚至整個家族、部落和民族都被《聖經》改造了,這樣的例證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