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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Solo-Man. I like solo.

 
 

      作者:托爾金 (J. R. R. Tolkien)    譯者:朱學恆

      書名:《 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        

      出版:台北, 聯經出版社 ,2001

                                也談「魔戒」:偉大的終結 2003/02/22

       
原本以為《魔戒》類似於《哈利波特》那樣無聊。但為了陪伴兒子觀賞和閱讀後,竟令我大出意料之外。我一眼就看出作者絕非泛泛之輩,而且故事的情節,處處可見西方基督教文化的隱喻和刻痕。進一步了解後,果然,作者托爾金是英國大師級的作家和教授,他是虔誠的天主教徒,並與享譽盛名的基督教作家路易師 (C.S.Lewis)是同僚好友。事實上,在路易師從無神論轉變為基督教作家的過程中,托爾金扮演著重要角色。
       解讀這部三大冊的鉅著,當然有許多不同角度。但我在此想說的是「偉大的終結」。在書中,每一個看到魔戒的人,都不由自主地被它誘惑,想要擁有它。很多讀者或影評人說,魔戒代表的是宇宙中一種邪惡的力量。但我不以為然。正確而言,
邪惡的不是魔戒本身,而是人透過它所被誘發出來的某種東西。即內心深處一種永不停歇的渴望,迷戀著自己的偉大、不朽、優越、支配和強壯威武
       
在非文學的真實世界中,人正是透過對權力、財富、美貌以及各式各樣名利的追求,來實現這樣一種永不停歇的內在渴望。魔戒所象徵的正是此。它承諾並賦予追求者以一切,然後讓你淪為惡──索倫──的奴隸。另一方面,惡也從來不是孤立的,就像薩魯曼與魔多各懷鬼胎的聯盟。就在歷史和我們的周圍,惡的奴隸總藉由形成勢力龐大的共犯結構,擴張自己的優越和支配到淋漓盡致的地步
        然而,
歷史的終結竟是偉大的終結
       魔戒最後被丟棄在末日火山裡。這正意謂著所有的征服和傲慢都被熔解了,即使是灰燼都不存。從這裡來看,
一個回歸平安祥和的新天新地,最根本的意義是什麼呢?並非什麼黃金街、碧玉城,而是再也沒有屬於權力、知識、財富和道德的傲慢,和以支配為滿足的屈從意志了
       
魔戒只是誘惑,它並不必然使人邪惡。只要一顆童心,就像矮小的哈比人佛羅多和山姆那樣,就能安全地持有魔戒。童心所意謂的,是單純善良與柔和謙卑。它更多嚮往生命中的真、善、美和愛,而不迷戀自己的偉大、支配和優越。這樣的人看似渺小和微不足道,只處在夏爾那樣的邊陲和角落,但竟是改變歷史與拯救世界的關鍵。因為他們擁有摧毀魔多的唯一武器,即一個不為魔戒所誘惑的、質樸的心靈世界。
       
童心不僅就是天國,也為週遭的世界創造了天國
       遺憾的是,在成人世界中,這樣的童心並不多。我們更多是貫穿書中的那個骨瘦如柴又酸臭的咕魯。他曾經持有魔戒,
但這樣的「寶貝」經驗卻導致他無以自拔。他窮追不捨地跟蹤著佛羅多。雖然他還是沒有得到魔戒,不能算是惡的奴役;但因著對魔戒的極端追求,卻成為渴望的奴役
       
人不就分為這兩種嗎?一種是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魔戒,於是成為邪惡的奴役;另一種是還沒有得到魔戒,成為渴望的奴役。前者是可惡,後者是可憐。
       咕魯的悲劇,在於因為對魔戒的極端渴望,生命已經徹底扭曲。他再也不知道什麼是平安與祥和,充斥的只是畏縮、枯竭、空洞、恐懼和掙扎。
這正是許多人真正的生命光景和寫照。我們深陷在擁有權力、財富、美貌或名利的貪婪中,夢想著只要擁有魔戒這樣的寶貝,就可以克服內心因為相對平庸、窮乏、軟弱和卑微所致的不安和恐懼。而就在渴望與恐懼、擁有與失去之間,生命飽受折磨和煎熬
       
你我在某種程度上都是咕魯,不是嗎
       成為偉大和不朽,讓自己優越和支配,這好像不是誘惑,而是本能。從馬基維里、尼采、黑格爾,到今天許許多多的所謂卓越人士,甚至整個歷史都在崇拜偉大。
但即使是本能,也無法合理化誘惑。人的本質就是在善惡之間,搖擺在誘惑的屈服或超越中。
       《魔戒》這部作品讓我聯想到社會神學家尼布爾(R. Niebuhr)的真知灼見,他說,
人在本質上的有限性並不是「罪」,罪乃是人有意不承認自己的被造地位和依賴性,並企圖成為不朽和無限。難怪,在托爾金這樣一本反映基督教的文學中,歷史的終結就是偉大的終結。
       魔戒聖戰,固然目標是摧毀索倫的國度,瓦解邪黑塔,
但勝利的關鍵卻只有一個,就是將魔戒丟入末日火山,讓它永遠銷毀而已。佛羅多一行人雖然經歷了無數戰爭,但真正而且最大的戰爭也只有一個,就是勝過魔戒的誘惑。所以,最大的敵人其實是自己,而不是索倫。打敗了自己,就注定了將打敗魔多。
       或許有一天,誘惑終將消滅,但在今天,
魔戒就在你的身邊
     

®

                          作者:傑克․邁爾斯(Jack Miles    譯者:周和君

    書名:《神的傳記》(God: A Biography)        

    出版:台北,究竟出版社 ,2002

                            神的傳記(God: A Biography) 2002/12/24  

       
能得到普立茲獎,想必這本書不簡單。多少抱著一份崇敬的心情。只是不必迷信這些榮銜,至少對我而言,是頗感失望的。我佩服作者竟然有那一份存在的位階和認識能力可以為神寫傳記,好像神的一生已經攤開在他這個人的面前,讓他一覽無遺。或許這一點並不能苛責於作者,因為他已經擺明了只是將希伯來聖經中的神當作是世界文學經典作品中的主角人物。但這樣的說辭並不能規避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當作者從人道主義和反映人本價值的性格心理學來批評和斷定神的作為與特質時,會有多少誤解與扭曲更嚴重的是,希伯來聖經只是記載著神和以色列人之間的互動歷史,而且此一記載是基於某些特定旨趣而加以挑選取材的,作者憑什麼認定其中所揭示的就是神的一生,並且可據以撰寫成神的傳記呢?對於神的一生,希伯來聖經到底揭露了多少
       在作者的筆下,神的一生證明了祂的失敗。
神因為孤寂、沒有玩伴,所以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此後,在和人的互動中,祂讓自己深陷在矛盾性格的泥沼中,也因此充滿了焦慮,情緒化又暴怒。甚至還很幼稚無知,祂「只有在見到犯行之後才發現罪的存在,而且在迫不得已時才成為戰士。」而一部以色列歷史更證明了「這位神只是非常沒有自覺性、而且對自己言行後果沒什麼掌控能力的人物。」
       對此,我強烈地質疑作者評斷的標準是否對神公允?
在人與神之間可能分屬兩個不同的價值世界,並因而存在著不可共量性
人看神在歷史中的審判為殘暴,但神或許更在乎靈魂潔淨勝過身體死亡;人看神的懊悔為自我矛盾,但何嘗不是神為愛而犧牲和溫柔?人看神對以色列沒有掌控的能力,神卻寧可給人背叛祂的自由意志;人看神的沉默是無能和退卻,卻未知或許那正是神的智慧。有誰知道神寂不寂寞?又有誰真正瞭解神所持的價值哲學?老實說,在看過這本書後,我真是不寒而慄,覺得作者才是真正的神。他已經將希伯來聖經中的那位不夠格的神徹底審判了一番
       
我不禁要問,對於神,人能知道什麼?對於評斷神的性格與是非,又可以根據什麼?其實,隱藏在作者背後的,還是那句源自於詭辯學派的老話 :人為萬物的尺度。然而,就如整個西方的認識論所揭示的,若果這把尺是扭曲的,若果這把尺是偏私的,若果這把尺是暫時、偶然又相對的,那又該如何來知道和評斷神呢?作者絲毫不加檢討自己的預設,卻容讓它像利劍一般瀟灑揮舞,快意地將神羞辱得體無完膚。這其實不是神的悲劇,而是人的悲劇 :從自己的偏見中投射出神的扭曲。當作者揶揄神的性格分裂時,卻毫不懷疑或許正是自己性格殘缺導致的偏見。當作者消遣神的幼稚無知時,卻看不見自以為真知和成熟的傲慢。作者既然承認,「那位神的本源是分裂的,人類仍保有他的分裂形象,我們在睡夢中仍然可以聽見他不安的呼吸聲。」那為什麼又自我矛盾地以分裂不安的人類尺度來解析神的性格和作為呢?
       我還很佩服作者一開始就表明自己不是聖經學者,而是文學家。
文學的特權似乎就是自由想像,並以想像的豐富和顛覆性來博取掌聲。這本書真的很文學,只是會讓多數的聖經學者抓狂。作者聲稱,《創世紀》中的那條蛇根本是耶和華設下的陷阱,而夏娃受誘惑是個意外,最後更結論耶和華在玩弄兩手策略。他又說,神為了讓自己矛盾多變的性格基調發揮得淋漓盡致,刻意挑選了以賽亞、耶利米和以西結,來表達那種狂躁、憂鬱和精神病式的先知訊息。在分析過《以賽亞書》後,作者更斷言「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耶和華並不明白愛為何物。」之後,當談到《箴言》書,作者則認定這卷書所要表達的乃是世俗智慧的完滿,而神被分配到的角色,是為無法克服的各種情況與結局負起最後責任。神只可以出現在不起眼的畫框邊緣,並不被容許放在畫框中。更離譜地,作者在解釋《約伯記》時,竟然說耶和華在旋風中以權能來駁斥約伯是因為祂心虛,但這招卻不管用,於是帶著贖罪的心情加倍償還了約伯的損失。約伯不僅贏了,更救了困窘難堪的耶和華,還讓祂看清楚了自己性格中有較人類良知更渾沌的黑暗面。
甚至,「撒旦已經永遠成為耶和華的一部分」。而從此,耶和華陷入對自己的絕望和孤寂,並在希伯來聖經中再也不講話了(即希伯來聖經作為啟示的終止)
       
主觀任性到這種地步,或許正是它得獎的原因。但我卻十分不快。觀點的不同甚或顛覆,都不是問題,只是得忠於證據。作者最令人詬病的是,幾乎不理會龐大豐富的釋經傳統;想像有餘,嚴謹不足。別以為文學就可以不忠實,只顧瀟灑。閱讀這本書,無法讓你對經卷有結構性的認識,也找不到具經典地位的詮釋,只有前衛新奇的文學想像。但在後現代這好像也沒有什麼錯,想像自由,解放萬歲!

       
對費爾巴哈、馬克斯和佛洛伊德之類的批判者而言,神不過是人的自我形象的投射和化身,因此神學只是人類學。弔詭的是,這個反神論的邏輯可以完全套用在這本書上。作者洋洋灑灑六百多頁,並一一論述希伯來聖經的各個書卷,但他失望地發現其中的那位神並不符合自己的期待。祂不夠慈祥、睿智、正義和善良。然而作者卻沒有搞清楚,聖經中的神之所以真實而可貴,正在於祂不符合大多數人的期待。祂拒絕成為滿足人文價值的大眾情人、正義使者和聖誕老公公。在歷史中,符合費爾巴哈、馬克斯和佛洛伊德那種說法的人,其實正是像作者這樣對聖經中的神充滿失望的批評者。這本書說穿了是對神的兩個形象的互相衝突,一個是希伯來聖經中所記載的那位神,另一個是作者根據自己的人文價值所建構出來的神。以此而言,對於作者在全書中所表現出來的冷嘲熱諷,並不需要感覺意外和錯愕,因為那正是作者自我形象的衝突與反射。從人為萬物的尺度出發,再往下去是什麼呢?或許是這個玩意兒吧:「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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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劉翔平

   書名:《尋找生命的意義:弗蘭克的意義治療學說》

    出版:台北,貓頭鷹出版社,2001

                潛水鐘與蝴蝶:弗蘭克的意義治療法 2001/05/08

 
   弗蘭克(Viktor E. Frankl)因為是個猶太人而被納粹關在集中營三年。那真是一段辛酸、苦難、悲慘得不知如何形容的歲月。但是,他卻賦予這段苦痛的日子一個讓他能勇敢活下去的意義,就是身為一個心理學家,他要從自己和其他囚犯同伴的這一場苦難中,探索生命的意義。當他出獄以後,他將整個心路歷程全都記錄了下來,成為一本幫助許多人的名著:《尋找生命的意義》。 
       弗蘭克從他的親身經驗中堅決地相信,
人的心理健康取決於他對生命意義的領悟,以及他對自己生活方式的選擇。我非常喜歡他講的一個故事,他說有個很有才華的雜誌總編輯鮑比(Jean-Dominique Bauby),突然得了一種怪病,全身癱瘓,只有左眼皮能動。他陷入深深的痛苦,認為自己已經成為一個毫無價值的人。但是他很快地控制了情緒,他決定寫書,將自己的經歷和感受都紀錄下來,也許有一天對別人有幫助。於是他就跟秘書小姐配合,用眨眼皮的次數確定法文的二十六個字母,最後完成了一本一百四十頁的書。鮑比將這本書取名為《潛水鐘與蝴蝶》。意思是說,雖然生活中的不幸遭遇像潛水鐘的硬殼一樣,壓得自己幾乎喘不過氣來,但自己並沒有放棄理想和願望,他的心就像一隻輕盈的蝴蝶一樣自由地飛翔。
       
無論是弗蘭克或是鮑比,他們都透過賦予自己的苦難一個正面的意義,而為自己的生命創造了價值